福建快递行业发展办法下月实施 欲建对台邮件处理中心
新华网福州4月15日电(记者 蒋巧玲 实习生 王悦)《福建省促进快递行业发展办法》(下称《办法》)5月1日起施行,将填补福建省快递行业立法空白。今日下午,福建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办法》作了解读。福建省邮政管理局局长王丰表示,随着《办法》的落地,福建将依托自贸试验区的优势,帮助企业在福州、厦门、平潭建立对台邮件处理中心,发展跨境电商业务。
据了解,《办法》共7章40条,包括总则、支持措施、快递服务、快递安全、闽台快递合作、法律责任和附则。其中,支持措施包括快递行业建设用地享受工业用地政策、支持快递企业在农村开展寄递服务、要求人社部门把快递人员培训纳入管理,以及快递企业总部落地福建可享受相关政策等。
针对快递服务的规范问题,《办法》也做出了规定。例如,对未妥善保管和销毁快递运单资料、未按规定及时处理用户投诉的快递企业,情节严重的将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未执行收寄验视制度的,将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办法》的出台既填补了福建省快递行业立法的空白,也为各地制定支持快递行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提供了借鉴。”王丰表示,下一步,随着规范的出台和落地,福建省将依托自贸试验区建设的优势,帮助企业在福州、厦门、平潭建立对台邮件处理中心,发展跨境电商业务。
据了解,作为快递行业的一大重点和特色,闽台快递已被纳入《办法》的扶持范围。即,支持通过闽台通道发展跨境快递,开辟闽台快件通关绿色通道,支持在台商投资区、台湾农民创业园等区域扩展快递业务,鼓励快递企业开展对台直航包机等。
“福建既是自贸试验区,又是建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核心区,怎样发挥福建优势利用闽台快递通道,发展跨境电商,打好对台交流和发展这张牌,是我们下一步要考虑的。”王丰说。
据悉,福建省快递行业发展水平一直处于全国前列,截至2014年底,全省共有1289家快递企业及网点取得快递业务经营资质,从业人员超过5万人。2014年全省快递业务量完成6.6亿件,同比增长48%;业务收入完成82亿元,同比增长32%。快递业务量和业务收入均排名全国第六位。2014年全省人均快件量18件,是全国人均快件量的近两倍。其中,福州、厦门、泉州、莆田4个城市还进入全国城市快递业务量排名前50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