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假冒志愿者闹市募捐 献爱心谨防“冒牌货”

04.12.2015  09:46

  福州新闻网12月4日讯 (福州日报见习记者 吴隽 蒋雅琛)

   网友疑遇假志愿者

  近日,网友@闽山羊发微博爆料称,在仓山区闽江大道金汇豪庭小区一店铺内,遇到一名抱着红色箱子的年轻男子,自称为一名白血病患儿募捐。由于此人拒绝出示身份证,不能提供街道或社区开具的证明和病历,胸前牌子上写着“自愿志愿者”这样奇怪的称呼,网友张先生认为此人身份存疑。“挂了爱心行动志愿者牌子,无组织无单位,无身份证,也无二人同行,如何监督捐款?”张先生说。

  张先生当即拍下这名募捐者的照片和捐款登记表。记者从张先生提供的照片中看到,捐款登记表上有28家店铺的捐款明细,包括店名、姓名等信息,捐款金额从20元到100元不等,这些店家都位于金山大道。

  随后,记者来到金山大道找到几名已捐款的店主,他们都表示这名男子自称是同一条路上一家油漆店的店员,隔壁窗帘店老板7岁孩子得了白血病,治疗需要68万元,这排店铺的店主都捐款了。“既然在附近开店都有一面之缘,尽量出一份力。”一名捐了款的店家表示。

  不过,记者沿着金山大道走了1千米,并未发现有油漆店和窗帘店相邻。当记者来到捐款人所说的窗帘店时,店主无奈地表示,自家孩子并没有患白血病,前几日也有“自愿志愿者”到店里募捐,当时自己还掏了20元,“其他商店的老板还特意来问我是不是小孩生病了”。

   市民参与爱心活动热情高

  采访中,大多数市民都表示曾遇过或参与过类似的爱心募捐活动。“我们社区有组织过为困难邻居筹款的活动,小孩学校也经常为家庭困难或生病同学举办捐款活动。”江女士告诉记者。陈小姐则表示,自己上大学时就曾参加过公益性社团,常常会组织一些助学活动,“每次看到助学对象给我们回信,都很感动,觉得做的事情很有意义”。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随着互联网的普及,更多的组织或个人越来越倾向于通过网络平台寻求公众更广泛的帮助。近日,@师大协和青协就在微博上为该学院一名患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的大四学生发起募捐,并附上患病学生的照片、身份信息、捐款倡议书,医院出具的检查报告、治疗项目确认表等详细信息,以及患病学生的支付宝账户及银行账户。

  除了社交平台,记者发现众筹网络平台也有专门设立公益众筹或公益救助板块,每个筹款项目基本都涵盖受助人可用于核实的信息,并设有筹款目标,达到目标后即停止众筹。记者在“轻松筹”平台上就看到一个救助泉州6岁白血病患儿的项目,约一个月便完成20多万元的善款筹集目标。

   仅部分社会组织具公募资格

  那么如何辨别募捐人士身份真伪呢?记者就此问题采访了市慈善总会。“我们经常与大学生志愿团队合作,由他们进行实际募捐行动。他们会佩戴市慈善总会标志,有专门的绶带、帽子或服装,捐款箱上还印有市慈善总会的公章,贴着专门的封条。”相关负责人表示,即使有了这些“行头”,市民们还应查看募捐项目的批复文件,以确保募捐行动的真实性。

  简单助学公益协会工作人员也提醒市民,“献爱心”时可要求志愿者出示具体凭证和身份证明,并询问善款去向。如果有受助人的联系方式也可拨打电话核实,谨防“爱心”被利用。

  省民政厅工作人员表示,目前在民政部门登记的社会组织分为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基金会三种,都会规定组织的活动范围或章程,民政部门对其采取分级管理,即在哪一级民政部门登记的,便由该民政部门负责监管。目前在省民政厅登记的基金会有100多家,仅部分具有公开募捐资格。

  这名工作人员提醒市民,以政府为噱头发起的民间募捐更需格外注意,一般情况下,政府不会与民间组织合作进行募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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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10月,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初次审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草案)》。草案全文一经公布即引发热议,其中第三十一条这样规定:“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采取公开募捐方式开展公开募捐,但可以与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合作开展公开募捐,募得款物由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