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愿服务: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的磅礴力量

09.06.2020  03:10

  近日,全国志愿服务工作协调小组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当前一个时期志愿服务工作任务。中央文明办负责同志在答记者问时指出,要继续发挥志愿服务在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中的重要作用,实现政府治理与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积极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

  多元的社会主体,多样的利益诉求。志愿服务组织作为多元社会主体的一种重要组织形式,在创新社会治理、构建多元治理格局工作中,必将成为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基层稳定的重要力量。

  一方面,这是中国特色志愿服务事业的使命使然。2019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在致中国志愿服务联合会第二届会员代表大会贺信中强调指出,志愿者事业要同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同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结合起来,响应党和人民的号召,在实现中国梦的伟大实践中书写别样、精彩的人生。这深刻阐明了我国志愿服务的地位、作用和使命要求,丰富了中国特色志愿服务的时代内涵,为推进新时代志愿服务事业提供了遵循。由此可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大事是我国志愿服务事业的使命基石,几十年的发展历史也生动地反映出这一根本性规律。特别是被称为“中国志愿者元年”的2008年,130万国内外志愿者奔赴汶川大地震灾区投入灾后救援,170多万志愿者参与北京奥运会,在各个领域的众多岗位发挥了重要作用。据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数据显示,1月20日至3月,全国各地开展疫情防控志愿服务项目17.7万个,参与疫情防控的注册志愿者达361万人,记录志愿服务时间达1.16亿小时。广大志愿者积极响应号召,在疫情排查、宣传劝导、代办代购、心理疏导、复工复产等方面主动融入、积极作为,发挥了重要辅助作用。无论是汶川大地震抗震救灾、助力北京奥运会还是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都深刻体现出了我国志愿服务坚持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集体主义原则、聚焦聚力大局大事要事难事的中国特色。在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历史进程中,志愿服务的同向同行,不可或缺,十分重要。

  另一方面,这是志愿服务组织运行模式的优势所在。国内外志愿服务实践和理论研究都表明,政府、市场和志愿者是社会治理的三股基本力量,志愿服务在社会服务领域具有政府和市场无法实现的功能和价值,是对政府、市场力量不足的有效补位。与政府组织相比,志愿服务组织在组织体制、组织架构以及活动方式上有很大的弹性,便于根据不同地区、不同领域、不同人群的需要及时做出调整,具有很强的适应性。与市场机制相比,志愿服务填补了市场利润单薄、不被重视的领域,涵盖了敬老助残、扶弱帮困、助学支教、环保宣传、心理辅导、法律援助、医疗卫生、文明礼仪、应急救助等经济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就全国志愿服务发展现状上看,基本实现了三个积极转变:志愿者由青年为主向社会全体成员转变、管理上由松散型向规范化转变、时间上由阶段性向常态化转变,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日益在完善社会公共服务、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日益发挥出独特的作用和蓬勃的生命力。

  再一方面,这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生动实践。“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不仅体现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体现了社会进步发展的时代要求,成为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为了公民道德教育的一种实践形式。作为实践手段,志愿服务克服了传统灌输式教育模式体验感差、内化性弱的局限性,转向一种亲自参与、亲身体验的实践性生活教育模式,使得人们能在志愿服务实践中奉献社会、服务他人,了解社会、感受生活,进而促进了良好社会道德风尚的形成,使志愿服务向上向善之行在全社会蔚然成风。因此,志愿服务作为一种道德实践,可以有力提高道德教育的实效性,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细落小落实提供广阔的舞台,激发社会大众奉献爱心、服务社会的意愿,增强公众参与公共事务的意识,有效推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共建推动共治,共治促进共享。我们相信,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中国特色志愿服务事业必将迎来更加广阔的前景,不断为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贡献磅礴的力量。(作者:福建省志愿者协会 游立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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