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志丽被评为全国“最美基层法官”

01.07.2014  20:18
        6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最美基层法官颁奖大会,表彰全国10名“最美基层法官”。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黄志丽,成为我省获此殊荣的唯一一位基层法官。         7月1日上午,省法院举行黄志丽同志先进事迹报告会。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文平,闽南日报社记者黄妍婷,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书记员刘颖,漳州市芗城区前锋社区居民游玉华和黄志丽本人,分别从不同的角度,以生动、朴实、感人的事例,全方位地介绍了黄志丽的先进事迹。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马新岚在报告会上作了讲话,她充分肯定黄志丽是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杰出代表,是力行“三严三实”、加强党性修养的优秀楷模,是坚持目标底线、提升司法公信的先锋模范。马新岚希望全省法院干警以黄志丽同志为标杆,大力学习弘扬先进典型的崇高精神;以黄志丽同志为引领,争当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好党员、好法官;以学习弘扬先进典型为动力,推动人民法院工作新发展。         省委宣传部副部长张萍,省委政法委副巡视员邱德俊,人民法院监督员林欣欣、陈展弘等出席报告会。省法院班子全体成员,全体干警、职工、离退休干部,福州铁路运输法院全体干警在主会场参加报告会。各中级人民法院、厦门海事法院和各基层人民法院干警、职工在各地分会场收看报告会。     “谁是最美基层法官”评选活动由最高人民法院联合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法制日报等媒体共同举办,从全国3000多个基层人民法院、15万多名基层法官中评选出符合为民之美、公正之美、清廉之美和奉献之美等“四美”标准的10名优秀法官。     黄志丽从事民事审判工作11年来,认真履职,为民司法,公正司法,廉洁办案,先后审结民商事案件5010件,无一发回重审,无一撤销改判,无一申诉信访,无一投诉举报,成为群众信赖的好法官,先后被授予“全国优秀法官”、“全国法院办案标兵”、“全省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省委政法委、省高级人民法院、漳州市委分别作出向黄志丽学习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