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检察长必须亲自参与大要案“镜头”下讯问

14.07.2014  17:57

 

 

  福建检察网7月14日讯(马浙闽  王光忠)  7月11日,在福州晋安区检察院案件讯问室里,犯罪嫌疑人陈某因涉嫌行贿正在接受讯问。该院检察长柯华强在指挥监控室里通过同步录音录像系统对讯问全过程进行指导。这是福州市检察机关为进一步强化规范办案和安全办案而要求两级检察长必须亲自参与大要案“镜头”下讯问的一个侧面。

    7月8日,福州市检察院召开全市检察机关加强办案安全工作会议,会议特别强调,两级院领导要加强指导和督促检查,要参与审讯前的各项工作部署,对于大要案要亲自参与在“镜头”下讯问,为规范审讯工作做好表率。

    “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同步录音录像工作,不仅仅是职务犯罪侦查部门和技术部门的工作,而是整个检察业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将其放在检察工作的全局来谋划。”福州市检察院检察长叶燕培说。

在晋安区检察院的案件讯问室里,记者看到,办案工作区配备了先进的测谎仪、电子数据取证勘查箱、便携式影像记录设备、办案区安防监控设备、无线屏蔽设备、手机信号定位跟踪设备、硬盘克隆专用设备,可无间断录制的全程同步录音录像设备。“只要一进工作区,嫌疑人的一举一动都能完全记录,确保嫌疑人的人身安全。”该院反贪局的相关负责人介绍说,此外还添置了身心监护仪,进一步防范办案安全事故和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

我们召开加强办案安全工作会议,目的就是要通过加强办案安全,促进办案工作深入健康发展,努力实现办案力度、质量、效率、效果、安全的有机统一。”福州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兼反贪局局长王矗说,因此首先要求各基层检察院在硬件配备方面要有保证,但最为关键的,还是要充分发挥办案安全防范制度的制约作用,发挥全体办案人员的主观能动性,发挥各级检察长的带头表率作用。

    因此,会议提出要求,各基层院检察长必须深刻认识加强办案安全防范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要不断增强办案人员做好办案安全防范工作的意识。分管反贪工作的副检察长和反贪局长要靠前指挥,既当指挥员,又当战斗员,特别是要在办案安全防范工作中发挥带头作用,带头将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到位。

    “虽然现在的责任和任务要比过去多了,但守住法律、纪律和道德的底线,对维护检察机关的良好形象非常有意义。”晋安区检察院检察长柯华强如是说。为做好办案安全防范工作,身为负责人的他现在不仅要亲自参与大要案“镜头”下讯问,而且还要带头起表率,做好思想和后勤保障工作。这其中,就包括带头消除侦查人员对同步录音录像可能影响办案的顾虑,让大家在思想上充分认识到“全程”“同步”录音录像是关系到是否文明执法、规范办案的一项举措。此外,还要言传身教,提高办案人员的讯问水平和技巧,如在讯问前,要着重听取汇报,分析预案,把好关键性问题,为讯问打下良好基础。另外,还要加强对侦查人员讯问策略、技巧、方法的的锤炼与培训,规范讯问行为和用语,提高在“镜头”下审讯的能力。

“我们还强调,办案安全这根弦,任何时候都不能有丝毫松懈。越是面临加大办案力度的压力,越要重视解决可能危及办案安全的问题和隐患,因此,各基层院“一把手”必须带头承担抓隐患抓细节抓常态的主体责任,必须亲自参与案件在“镜头”下的讯问。叶燕培说,这也是另一种方式鼓励检察长更要高度重视办案工作,以更有力的措施推动办案工作。  

     

相关链接:  

    上半年福州反贪部门共立案108件155人同比增长17%

 

    今年上半年,福州市两级反贪部门在两级院党组的领导下,认真贯彻年初提出的 “抓紧、抓早、抓实”的要求,深入开展案件查办工作,办案工作呈现良好态势。截至6月25日,全市反贪部门共立案108件155人,比去年同期的132人增加了23人,上升17 %,所立案件中贪污贿赂大案占95 %,大案率创历史新高,百万以上案件13件,县处级干部5人、科级干部17人,两者占立案人数的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