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化法院首用支付令解决物业服务纠纷

22.09.2021  16:51

近日,德化法院就一起物业合同纠纷案件发出支付,这是该院首次使用支付令解决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因4户小区居民长期未交物业费,德化某物业管理公司向德化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寻求帮助。调解无果后,该物业公司向德化法院申请支付令,以督促其偿还拖欠的近5000元物业费。经承办法官审查后,认为该案件符合条件,于是依法下达了支付令,并送达到4名被申请人手中。

据介绍,根据民诉法规定,被申请人须在收到支付令后15日内偿还欠款或提出书面异议,到期既不偿还欠款又不提出书面异议或提出异议被驳回的,支付令便具有强制执行力。与诉讼程序相比,支付令不仅有效节约司法资源,而且对当事人来说更方便快捷、诉讼成本也更低,对促进债权维护进入快车道、保护债权人合法利益有着不可替代的积极作用。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罗晓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