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化法院创新举措 遇家暴可申请人身保护
我省启动反家暴司法宣传活动
德化法院创新举措 遇家暴可申请人身保护
泉州网-泉州晚报讯 (记者黄雅珊 通讯员仲法)28日,省高院召开全省法院推进反家暴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正式启动反家暴司法宣传活动,在全省广泛宣传反对和禁止家庭暴力的法规政策。昨日,记者从我市法院系统了解到,近几年的离婚纠纷中,反映存在家庭暴力的案件日益增多,严重影响了婚姻家庭和谐、社会稳定,我市法院探索出联合多部门合力反家暴,并对受害者发出“人身保护令”。
在5月28日的电视电话会议上,记者获悉,2010年至2014年,福建省全省法院依法审理各类婚姻家庭纠纷206669件,审结203093件,标的金额53.5亿元。在福建省法院所受理的各类婚姻家庭纠纷中,家暴案件不在少数,这些案件主要分为身体暴力、精神暴力、性暴力等,其中女性受害者占家庭暴力案件的90%以上。
据了解,在反家暴司法工作方面,我市德化法院探索出了一套经验。2013年4月,德化法院成立反家暴合议庭。2014年11月,德化法院在我市最早探索“合力反家暴”,即牵头成立由德化县综治办、检察院、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妇联等7家单位组成的反家暴协调小组,在全县范围内形成反家暴合力。此外,针对存在身体暴力、性暴力、精神暴力和精神控制等涉家暴案件进行重点、快速审理,进入诉讼后,如果一方当事人收到身体暴力、性暴力或者严重经济控制的,可以向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法院经取证后,发现确有需要的,将及时作出人身安全保护裁定,防止伤害继续。
从2014年在我市首次发出“人身保护令”起至今,德化法院已经发出“人身保护令”裁定书22件,经回访发现,无一反映存在继续殴打的情况。而今年成立家事审判庭以来,德化法院加强、深化与公安局的沟通协调,将4份人身安全裁定书全部抄送被申请人辖区公安机关,让公安机关保持警觉,监督保护令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