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德化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并发文公布,同意县林业局(含下属事业单位)保留行政权力174项。具体为行政许可16项、行政确认4项、行政处罚74项、行政强制12项、行政征收4项、行政征用2项、行政裁决1项、行政给付3项、行政监督检查24项、其他行政权力34项;公共服务事项11项。同时,要求保留的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必须全部进驻县行政服务中心实行标准化管理,并纳入省网上办事大厅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