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化县法院发放司法救助金情暖困难申请人

19.01.2017  14:39
  “这个年终于不用愁了!”日前,随着30000元司法救助金的到账,一起案件被害人卢某愁眉不展的面容终于舒展开来。

  卢某与林某是合作伙伴关系,其间产生债务纠纷。2012年5月5日凌晨,林某攀爬防盗网进入卢某套房内,并到厨房拿取1把菜刀进入卧室,先后在卧室和套房外楼梯口劈砍卢某及其妻子徐某的头部、背部等部位,致卢某三级伤残、徐某十级伤残。两名被害人遭受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经济损失1162607元。

  作案后的林某雇车逃回安溪老家,直至2014年底在德化某酒店被公安机关抓获。经审理,该院依法判决其犯故意杀人罪,处有期徒刑15年。去年,被害人卢某、徐某到德化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被执行人林某正在服刑,暂无财产可供执行。卢某夫妇原本靠打工谋生,是全家的主要劳动力,被砍伤后巨额医疗费已花光了所有积蓄且负债累累,同时失去了工作没有经济来源,生活陷入了困境。眼看春节即将来临,卢某夫妇惆怅不已。

  了解卢某一家情况后,考虑到卢某上有老母要赡养、下有两个幼儿要抚养,符合救助条件,德化县法院立即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并成功为卢某一家申请到30000元救助款。近日救助款到账,终于解了卢某一家的燃眉之急。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林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