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今报》:德化县人民检察院打造未成年人关爱工作品牌纪实

29.08.2014  17:56

三把伞”撑起关爱未成年人蓝天

——德化县人民检察院打造未成年人关爱工作品牌纪实   (8月28日《法制今报》第四版)

 

  “亲爱的检察官,谢谢你们给了我一次重新开始人生的机会,在你们的关心下,我顺利考取了大学本科,谢谢你们!”近日,德化县人民检察院收到了一名高三学生小黄的喜讯。

 

  原来,2012年初,德化县检察院受理一起普通的聚众斗殴案件中,德化县某中学学生小黄等8个不满16、17周岁的在校生勾结校外人员聚众斗殴,造成1人重伤、1人轻微伤的严重后果。这是一个再普通不过的聚众斗殴案,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如果“就案办案”,一律起诉是最简单的处理结果。但是办案检察官们没有这样做,因为他们看到了在这起聚众斗殴案件的背后,牵涉的是8个孩子的命运,8个家庭的幸福。

 

  为此,在办案中,他们重审、反思陈旧的工作方式,用爱打造出一套富有特色的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方法,在全县范围内构建起检察主导、各方参与的未成年人“司法维权体系、帮教救助体系、教育预防体系”三把伞,为这群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撑起一片湛蓝的天空。

 

  “司法维权保护伞

 

  细心保护特殊未成年人

 

  “如何从人性关怀的角度细心呵护未成年人的心,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德化县检察院检察长林建平介绍说,在办理这起聚众斗殴案中,考虑到多名犯罪嫌疑人系在校生的特殊情况,办案检察官放弃休息时间,在周末、国庆期间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讯问、办理有关手续;还设置了专门未成年人讯问室,采取圆桌讯问、茶桌讯问等形式,消除紧张对抗情绪;并针对被羁押的未成年人,组织亲情会见、传统节日送温暖等活动,通过谈心交流,让其在自责中幡然悔悟;办案时不使用警车、不穿着制服,以保障涉案人员的隐私。

 

  该案办理后,为更好地将这些有效的办案措施制度化,该院单独或者联合公安、教育局、关工委等有关部门,出台了社会调查、法律援助、亲情会见、帮教救助等10余项未成年人工作机制。该院充分利用检调对接、检政协作、帮教中心“三平台”,联合公安局促成当事人刑事和解,化解矛盾。针对一些外来未成年人不具备有效监护条件的问题,积极为其创设当地社会帮教条件。在办案中,该院创新性地引入“帮教合适成年人”制度,委托关工委、妇联等单位指导、督促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履行家庭监护职责。

 

  “帮教救助爱心伞

 

  合力关爱弱势未成年人

 

  “未成年刑事检察工作不能就案办案,应采取帮教措施,使失足青少年重新走上正道,回归社会。”该院检察长林建平认为,帮教工作的开展不能仅靠未检办“单兵作战”,要打破业务界限汇聚全院干警力量共同参与,更要联合社会各方力量,形成县域“爱心统一战线”合力关爱未成年人。

 

  2013年7月,该院联合县教育局、县关工委、团县委、县妇联设立了全省首个未成年人帮教救助基金——德化县未成年人帮教救助基金,出台《德化县未成年人帮教救助章程》文件,为符合条件的刑事被害人及涉罪未成年人提供经济救助、心理治疗等综合救助。截至目前,已经救助了未成年人15名,发放救助金12500元。

 

  同时,该院联合德化县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共建“德化县涉罪未成年人帮教中心”。2013年6月,帮教中心及5家职业技术培训学校签署了就业技能培训协议,开设了5个青少年帮教基地,设置了陶瓷网络营销、陶瓷雕塑、竹藤工艺等10余项免费的职业技能培训项目,形成了全省独特的“中心辐射基地”的涉罪未成年人帮教模式。

 

  “教育预防亲和伞

 

  送法律、送服务、送平安

 

  检察院面对的是一群特殊的未成年人,要实现工作的标本兼治效果,工作的范围绝不能仅限于此。如何结合办案实际和调研成果,参与创新社会治理、填补社会治理漏洞,不仅是延伸检察职能的落脚点,更是巩固工作效果的要求。

 

  在开展法制教育的时候,该院改变以往“说教式”法制教育形式,采取了模拟法庭、普法辩论赛、巡回宣传等多样、生动的法制教育活动,做到“场场新、场场有反响”;并开通未成年人维权热线、建立“德检志愿”微博、QQ、微信,加深与青少年互动交流。在对聚众斗殴案8名被附条件不起诉人进行帮教时,该院就利用QQ与他们保持长期联系。

 

  此外,该院还利用检察建议,为学校加强在校生法制教育、安全教育,提高校园安全防范意识提供指导;定期联合公安、工商、行政执法等部门开展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活动,为学校教书育人提供良好周边环境。为保障检察建议的落实,该院多方走访,跟踪了解检察建议落实情况,确保各项整治措施落到实处。   (陈建德 林明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