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软收网式诉讼榕企别自投罗网 闽属案件多发区
福州新闻网12月4日讯(福州晚报首席记者 陈鸿星 通讯员 李瑞钦)记者昨天从福州中院获悉,2011年以来,该院共受理微软公司提起涉计算机软件侵权案件20件,每年大致在3件以上,涉案标的额大,共计5500万元以上。涉诉企业多为国内上市企业或较大知名度企业。为此,法官提醒我市企业应注意知识产权保护问题,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据介绍,我国计算机软件市场历经多年发展,仍未强大到与跨国公司相抗衡的地步。过去,微软公司对知识产权侵权不闻不问;待企业对微软软件形成依赖后,近年来微软公司开始诉诸法律手段追究盗版者的侵权责任,“一告一个准”。国内企业基本都使用微软windows操作系统,一些企业贪图省事便宜,经常使用盗版软件系统,最终不得不进行赔偿。在当前经济下行压力之下,微软“收网式”维权诉讼,将使这些企业“雪上加霜”。
为此,福州中院法官建议,政府、司法机关及企业均须采取措施防范。政府应着力引导企业发展软件产业。微软公司近年频繁就知识产权问题起诉中国企业,并索赔巨额赔偿,或许是该公司的策略之一。政府需要制定相应的政策,引导企业向“互联网+”大数据、操作系统基础软件等高新技术前沿研发,支持软件产业发展和产业升级已到了刻不容缓的地步。
法院应力促以调解方式结案。当前,国内企业面临的跨国知识产权诉讼不断增加,计算机软件的法律保护问题愈来愈受到关注,福建属于此类案件多发区。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应尽可能地通过调解或案外和解方式撤诉结案,督促涉案企业购买一定数量和价值的正版软件,取得合法授权,化解诉讼之前的软件盗版改版侵权纠纷问题,从而避免微软公司挥舞“判决书”威吓其他企业,减少诉讼判决对相关企业的冲击。
相关企业如果想在不侵权的情况下减少支出,建议尽快以国内正版软件替代微软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