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莆田检察:一把反腐肃贪的利刃

09.12.2015  00:07
一把反腐肃贪的利刃 2015-12-07  莆田检察

作者:蔡海斌、林志鸿、林振华


一把反腐肃贪的利刃


记“全国检察机关优秀反渎职侵权局

——莆田市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


这里有一群善于蛰伏的猎人,

沉稳敏捷,令无数妄图钻营之徒铩羽;

这里有一群铁骨铮铮的汉子,

攻坚克难,擎正义之剑斩尽昏庸贪渎;

这里有一群胸怀大爱的侠客,

情系百姓,用无限忠诚守护公正安宁。

这是一个剽悍的集体

一个光荣的集体

一把反腐肃贪的利刃!


砺 剑


  走进莆田市检察院的荣誉室,“全国检察机关优秀侦查员”、中纪委专案组个人二等功,福建省检察机关个人二等功、“全省检察机关追捕逃犯专项行动先进个人”、“莆田市十大杰出青年”…… 奖状奖牌已摆满了几个陈列柜。当人们盛赞他们的功勋时,却不曾知道,这沉甸甸的荣誉背后是反渎干警不曾懈怠的付出和无数血汗的交织。


  剑欲锋,必磨砺。职务犯罪案件社会关注度高、影响大,渎职犯罪隐蔽性强;涉及到的部门多、法律多、业务杂;犯罪分子熟悉法律法规,反侦查能力强。因此,渎检工作对侦查人员的要求亦非常严苛。莆田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反渎局长陈宁多次在会上提到:“检察机关肩负的是维护公平正义的使命,其身不正,何以正人?其身不硬,焉能反腐?渎检队伍只有经过不断的磨砺才能成为刺贪反腐的利剑。



莆田市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的干警们


  近年来,莆田市检察机关反渎职侵权检察部门深入开展“三个强化”等教育活动,不断探索训练新模式,旨在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业务过硬、作风过硬,敢监督、能战斗的反渎队伍。特别是针对反渎职侵权检察工作特点,在业务素能培养上,举办了涵盖侦查与讯问技巧、文书制作、侦查设备操作各技能的“沙场点兵”——全市反渎大练兵、大比武系列活动。邀请全国检察业务专家、全国检察机关优秀侦查员等资深检察官担任评委,现场讲解点评。根据不同时期反渎职侵权检察工作重点和专项行动安排,邀请相关行政法领域专家、学者和行政执法一线人员为全体渎检干警授课解惑,帮助干警尽快适应工作需要。


  5年来,全市共有23名渎检干警在省、市各类检察业务竞赛中获奖;10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反渎职侵权部门未发生一起干警违法违纪案件,未发生一起办案安全事故和失、泄密事件。


出 鞘


  职务犯罪不同于普通刑事犯罪,犯罪主体是具备一定法律知识素养、有行政管理经验和丰富社会阅历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其对行政法规、部门职能、操作规程的熟悉程度都可能远胜于检察干警。加之责任的厘清繁冗难分、涉案人员关系盘根错节,侦查进展难以准确预测,甚至还可能要奔波往返于各个不同的城市,个中辛苦不言而喻。


  “人情、压力、劳累是职务犯罪侦查人员必须面对和克服的困难。要干好反腐败工作,就要能吃苦、有担当;面对腐败,就要敢于亮剑,刀锋出鞘,战者必胜。”莆田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分管自侦工作的齐路平副检察长一席话掷地有声。


  2014年1月15日,临近年关,莆田市检察院反渎局接到了省检察院交办的原福州海关稽查处处长严某(正处级)滥用职权一案线索,要求立即查办。莆田市检察院反渎局立即召回全体干警,分析研究案情,科学制订初查方案。当日即派出3组侦查人员前往福州、山东、广州等地寻找案件相关人员进行取证。最终,严某因犯受贿罪、滥用职权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6个月,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16万元,追缴非法所得634多万元。该案是莆田市检察院反渎局成立以来查处的第一起处级干部案件,也是量刑最重、追缴非法所得数额最大的案件。


  渎职犯罪侦查工作战线长,常常免不了要连续战斗数周,甚至数月,但莆田市检察院渎检干警没有一个人叫过苦、喊过累。


莆田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反渎职侵权局局长陈宁


  2014年7月19日凌晨,莆田大客车在沪昆高速湖南省邵阳段发生特大交通事故,造成54人死亡、6人重伤、直接经济损失5300万元,举国震动。国务院立即成立“7·19”专案组,要求莆田市检察院反渎局协助调查。事故发生时正逢周末,但战斗的命令传来,该局全体干警主动放弃休息时间,迅速归位。陈宁局长简短地给大家布置了任务后便匆匆飞往湖南事故现场,代表莆田检察机关提前介入调查工作。其他干警则按照任务要求分成侦查、材料、综合组,兵分多路迅速行动,到交管部门、客运公司进行取证,为 “7·19”专案的告破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经过4周的连续奋战,终于查清了该事故背后的渎职犯罪,共对2名(莆田地区)犯罪嫌疑人以玩忽职守罪进行立案侦查。目前,这两个人均被判有罪,受到应有的惩罚。


  2012年以来,莆田市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渎职侵权犯罪案件51件77人,其中重大案件10件20人,处级干部2人、科级干部17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2000多万元。2012年至2014年连续三年获得全省检察机关反渎工作考评第一。正是凭着如此傲人战绩,该局于2013年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国检察机关优秀反渎职侵权局”。


辉 煌


  人民检察,为民而察。莆田市检察机关反渎部门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理念,坚持把人民群众的关注点作为法律监督工作的着力点,开展了“查办危害民生民利渎职侵权犯罪专项活动”、“危害司法公正背后渎职侵权犯罪专项活动”等专项行动;查处了一批有影响、有震动的大案、要案,促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的社会治安、权益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等问题。从而努力将服务群众贯彻到执法办案过程的始终,真正做到在思想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工作上依靠群众。


  2014年3月至2014年6月,莆田市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开展了农机具购置补贴专项资金背后渎职犯罪专项工作,共立案侦查渎职犯罪案件7件13人。全市5个县区中有4个县区农机站站长落马,涉案总金额达1000多万元,严厉打击了涉农领域的渎职犯罪,确保国家惠民利民政策落到实处。被查处的原涵江区农机站站长翁某,明知荔城区某合作社借用涵江区农户和合作社的名义申请购机,不符合申请补贴条件,在收受该合作社负责人苏某财物后,帮助其顺利购得24台插秧机,苏某将其中22台倒卖后赚取差价30余万元。因翁某的渎职犯罪行为,导致142.7万元农机购置补贴资金被农户和经销商套取,给国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经查,翁某在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帮助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20余万元,其因犯滥用职权罪、受贿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1年。


  这些案件的查办,是检察机关践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职责的具体体现,彰显了检察机关为民执法司法的坚定意志,得到了社会各界的普遍赞誉。



朱伟平副检察长为 反渎职侵权 局颁发集体三等功荣誉证书


  铁汉侠骨亦柔情,播撒正义暖人心。莆田市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干警正是凭着对法律正义的信仰、对检察事业的热爱,秉持“忠诚、公正、清廉、严明”检察职业道德,精诚团结,用无私奉献书写青春,书写忠诚,书写辉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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