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微信结识妙龄女子 见面后实施强奸获刑
11.12.2014 17:01
本文来源: 福建新闻
福建新闻网宁德12月11日电 (钟兰芳 叶茂)妙龄女子微信结识网友,初次见面却被骗载至他处,遭网友殴打、威胁,并实施强奸。福建福安市法院11日披露,该院公开宣判了该案,以强奸罪判处叶某某有期徒刑3年6个月。
法院审理查明:2014年5月9日,叶某某驾驶货车从福安运货到福州。期间,叶某某通过手机微信结识在福州市某娱乐场所工作的小星(化名)。当天18时许,小星邀请叶某某到其工作的娱乐场所消费,叶某某则以接朋友一同来消费为由,驾驶货车将小星骗载回福安。
次日凌晨1时许,叶某某将货车停靠至公司仓库后,强行将小星拉到货车驾驶室后座,并不顾小星反抗抚摸其下体。期间,小星以上厕所为由,到路边拦下一部出租车欲逃离。
叶某某发现后,立即追上出租车,并对出租车司机谎称系小星的男朋友,强行将其拉下出租车,同时殴打、威胁、拖扯小星。随后,叶某某再次将小星拉回货车,并实施了奸淫。5月27日,叶某某被警方抓获归案。
法院审理认为,叶某某使用暴力、胁迫手段、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叶某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作出如上判决。
“微信作为一个虚拟交际工具,里面不乏有色狼将它作为寻找目标的工具,因此女孩子要洁身自好。”办理该案的雷法官提醒,微信使用者年轻人居多,防备心理较弱,容易暴露自己的弱点,一不小心就会招来居心叵测之人,尤其是女孩子,千万要提高警惕。(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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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2.2014 1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