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一团伙微信招嫖达400多次 案件惊动了公安部
17.12.2014 13:42
本文来源: 新华
利用微信号散布招嫖信息,组织失足女子至不特定酒店进行卖淫嫖娼活动,并从中获利。
昨日,泉州鲤城、丰泽警方分别举行“剑盾”专项行动发布会,通报了这么一起警方破获的部督庄某敏组织卖淫案。
今年4月,丰泽警方接获举报。经过摸底侦查,7月份,专案组在丰泽区一酒店905室内查获进行卖淫的违法嫌疑人张某雪、嫖娼人员李某;在鲤城区美食街一小区抓获涉嫌组织卖淫犯罪嫌疑人庄某敏、涉嫌卖淫违法嫌疑人王某;在津淮街一按摩店内抓获涉嫌卖淫犯罪嫌疑人周某爽、李某。
经查,自2013年开始,犯罪嫌疑人李某杰、庄某辉(均在逃)与“大姐”(具体身份不明,在侦)合谋在丰泽区丰泽街道经营按摩店,组织失足女子张某雪、周某松、王某、李某等人暗中进行卖淫活动,从中获利。其中,犯罪嫌疑人李某杰、庄某辉将失足女子的照片上传到互联网上,通过手机微信招揽嫖客,谈好嫖资,让嫖客开好客房,安排失足女子前往指定房间卖淫。犯罪嫌疑人庄某敏得知情况后找老乡庄某辉要求加盟,并通过微信号散布招嫖信息,招揽嫖客,每次嫖资人民币400元、500元不等,由失足女子直接收取嫖资并交给李某杰进行分成。至案发,犯罪嫌疑人李某杰、庄某辉、庄某敏组织失足女子卖淫四百余人次。
(记者 郭冰德 宋军营)
本文来源: 新华
17.12.2014 1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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