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与律师通奸生子骗房产 法院副院长撑腰投诉无门

10.12.2014  22:29

    一名港籍男子梁先生8日在微博上爆料,称他的珠海籍妻子与珠海斗门一律师通奸生子,还设计骗取自己房产,还称因第三者刘某为珠海某法院副院长的弟弟,故投诉无门。9日珠海市斗门法院公开回应,称刘某确实是该院刘姓副院长的弟弟。

    据梁先生称,自己与妻子余女士结婚六年,育有两孩,一家长期生活中珠海斗门区。9月24日妻子在香港生下小儿子,11月中旬,梁先生发现,妻子余女士生下的竟是别人的小孩。两人商量离婚事宜,妻子称,第三者刘某是律师,并叫嚣:“他哥哥是斗门区法院副院长,你做什么都没用的!

    “我找过不少律师咨询,想聘律师进行诉讼,但听说我妻子称男方的哥哥是斗门区法院副院长,加上案情复杂,牵涉中港两地,律师们就没有再联系我或叫我另找其他律师了”。梁先生称,果然如妻子所说,“做什么都没用”。

    对此,9日晚斗门法院回应称,经核实,帖子所称“珠海律师”刘某确系该院刘姓副院长的弟弟。刘副院长称对弟弟的私人交往行为并不了解,并向公众表态,不会利用法院副院长身份影响纠纷的公正处理。

    同时,斗门法院表示:该帖子所涉纠纷是私人纠纷,截至目前该院未受理任何涉及当事人的案件。此外,珠海市范围内的涉外、涉港澳台的民商事案件,由珠海市横琴新区人民法院管辖,故梁先生与妻子之间的婚姻财产关系若需诉诸法律途径解决,斗门法院没有管辖权。

    (记者 陈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