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重新核定律师执业人员培训收费标准 8月起执行

08.08.2014  09:37

  8月8日讯 日前,省物价局、省财政厅重新核定我省律师执业人员培训收费标准,我省律师执业人员培训仍按原收费标准执行,自2014年8月1日起执行,期限3年。

  律师执业人员职前培训收费标准680元每人每期,教材资料费136元每人每期,每期培训时间236课时。省物价局规定,培训单位应按规定课时组织培训,培训课时不足的,要按平均课时费相应扣除培训费。培训除收取培训费和教材资料费外,不得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收费单位必须进行收费公示,亮证收费,标明价格部门投诉举报电话12358。

  (福州晚报记者 赵铮艳 通讯员 程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