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和县建立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制度

17.03.2016  12:20

      为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委《关于建立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制度的意见(试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信访条例》、《法律援助条例》相关法律法规,日前,平和县司法局与平和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制定出台《平和县司法局、平和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形成实施办法》。

      该《办法》共分十二条,对律师人才库的建立、管理,在县人民检察院设立“律师工作室”,邀请律师参与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具体情形均做出明确规定。该《办法》的制定出台实施,将进一步推进律师作为社会第三方参与涉法涉诉信访接待,提高依法解决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能力和效果,着力构建彼此尊重、良性互动的新型检律关系,共同维护司法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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