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举办《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律师执业管理办法》专题培训

20.03.2017  23:31

3月16日下午,福州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在福建会堂五楼会议厅成功举办《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律师执业管理办法》专题培训。培训会议由市律师协会会长许明主持,各县(市)区分管局领导、公律科负责人以及全市300余位律师事务所主任、合伙人参加了培训。

培训会邀请原中央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中国刑事诉讼法学会黄太云副会长授课,通过剖析律师队伍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细致地解读了新修订的《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特别强调了律师事务所、律师在规范管理和依法执业方面的禁止性规定。

市局党组书记、局长唐新文出席了培训会,并对全市的律师队伍和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 一是要进一步加强律师思想政治建设。 要求广大律师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定不移地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是要进一步加强律师管理规范化建设。 要求广大律师事务所严格遵循《两个办法》规定的律师执业行为规范,不得放任、纵容律师执业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违法违纪行为; 三是要进一步加强律师协会行业性自律建设。 要求市律师协会健全完善行政管理、行业管理“两结合”制度,积极推进以诚信建设为核心的律师职业道德建设,教育广大律师在执业活动中正确处理与司法人员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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