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公开征求《进口药材管理办法(修订稿)》意见的通知

23.09.2016  11:39

  为进一步加强进口药材监督管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织对《进口药材管理办法(试行)》进行了修订,起草了《进口药材管理办法(修订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社会各界可于2016年10月23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1.登录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网址:http://www.chinalaw.gov.cn),进入首页左侧的“ 法规规章草案意见征集系统 ”提出意见和建议;

  2.将意见和建议发送至[email protected],邮件主题请注明“《进口药材管理办法》反馈意见”。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2016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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