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公开征求《医疗器械召回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30.09.2016  18:45

  为加强对医疗器械召回工作的管理,根据新修订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对现行《医疗器械召回管理办法(试行)》(卫生部令第82号)进行了修订,形成了《医疗器械召回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社会各界可于2016年10月30日前,登录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网址:http://www.chinalaw.gov.cn),进入首页左侧的“ 法规规章草案意见征集系统 ”提出意见和建议。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2016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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