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光路改造征收补偿方案公布 征收分两个签约期

13.06.2016  13:23

  福州晚报6月13日讯(记者 张秀冰)记者昨日获悉,因福光路道路工程项目建设需要,晋安区决定启动该片区规划红线范围房屋征收工作,补偿方案已在晋安区政府网站上公布。

  福光路道路工程项目位于福兴投资区内,南起福马路,终点接入修建中机场二期化工连接线辅路交叉口。此次房屋征收分两个签约期,第一签约期为6月5日至30日,第二签约期为7月1日至10日。征收补偿方式为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

  私房住宅补偿金额=被征收房屋的合法建筑面积×(8386元/㎡+被征收房屋重置价×成新率)。沿主干道私房营业性用房货币补偿金额=被征收营业性用房确认的合法建筑面积×(29866元/㎡+被征收房屋重置价×成新率)。办公类非住宅参照住宅用房补偿计价方式进行补偿。

  产权调换房地点及对接价格为:现房,远东丽景,对接均价8309元/m2;期房,横屿组团鹤林片区安置房一期,对接均价10972元/m2,光明港两岸综合整治工程安置房一期,对接均价10565元/m2。

  凡在签约期限内签订协议搬迁,且选择货币补偿的被征收人,根据确认的合法建筑面积分别给予货币补偿奖励:住宅839元/m2,办公类非住宅839元/m2,主干道营业性店面2987元/m2。

  凡在签约期限内搬迁完的被征收人,根据确认的合法建筑面积,根据被征收房屋搬迁时间按以下标准给予奖励:于第一签约期(6月30日)前搬迁的,住宅1677元/m2、办公类非住宅1677元/m2、主干道营业性店面2987元/m2;于第二签约期(7月10日)前搬迁的,住宅839元/m2、办公类非住宅839元/m2、主干道营业性店面1494元/m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