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体彩中心关于征召电脑型体育彩票代理销售网点的公告

04.09.2014  14:12

为促进我市体育彩票事业健康发展,优化销售网点布局,方便群众投身公益事业购买体育彩票,根据《福建省电脑型体育彩票代理销售网点申请办法》(闽体〔2012〕110号)、《福建省电脑型体育彩票代理销售网点申请办法补充规定》(闽体彩〔2014〕93号)的相关文件规定,我中心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在全市范围内向社会征召体育彩票代销网点(代理销售除竞彩及即乐彩游戏之外的所有体育彩票品种)。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请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一)年满18周岁至60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

(二)户籍在拟设代销网点所在区。

(三)达到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近五年内无刑事处罚记录。

(四)非国家机关、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代销网点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营业面积10平方米左右。

(二)申请地点与现有代销网点的距离要求:

1.距离现有相邻代销网点(专营店)150米以上;

2.允许在现有代销网点(兼营店)的周围零距离布点。

(三)可以安装电信部门带有VPDN宽带功能的电话。

(四)经营场所具备不损害电脑设备的安全工作环境。

(五)经营场所能安装招牌、灯箱等形象设施,有位置张贴、摆放体育彩票相关的宣传资料。

(六)能按照国家体彩中心和省体彩中心制定的相关标准和要求完成店面装修。

(七)为了保持销售场所的固定性和方便彩民,站点一经设立就不允许移机。

(八)申请人必须由本人经营体育彩票销售,不得转包他人经营。

三、申请方法

1.申请人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国家承认高中及以上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无犯罪记录证明、拟设销售网点经营场所位置的产权原件或复印件及草图(图上标明详细地址、经营面积及周边体彩站点位置)、按指定的时间到所辖区体彩办报名;

2.每个申请人限报一个销售网点,且报名信息一经录入保存,不得更改;

3.按照先申请先考察的原则,对申请人提交的拟经营门店进行实地考察(距离以机动车实际行驶距离为准),确定该区域(地段)新增代销网点准业主人选;

4.最后确定布点的准业主人选,要按省体彩中心规定标准装修店面并验收合格后再予以安排签订代销合同(含体育彩票设备保管及投保协议等),领取销售终端机及代销证等相关材料,完成业务培训(终端操作、营销技巧、玩法知识)后开机售票。

四、注意事项

(一)本次新征召代销网点,不收取体育彩票设备风险金,但网点业主需与省体彩中心签署“体育彩票设备保管及投保协议”,按照省体彩中心要求,为终端设备购买财产保险,保险费由省体彩中心从该网点的代销经费中代扣;

(二)未经审核批准,申请人擅自进行的场地租赁,房屋装修,设备采购等行为与我中心无关,由此所产生的一切费用与经济损失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三)由于体育彩票设备资源有限,请尽快报名,先报先审,资源分配完毕即报名截止。

五、申请时间及地点

(一)申请时间为每周一上午8:30-11:30,下午15:00-18:00,遇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

(二)申请地点及联系电话

报名片区

姓名

联系电话

办公地址

思明区

陈平

5800331

思明区福津大街一节点二楼(凤屿路34之19)

湖里区

周泽坤

5524364

湖里区禾山文化中心三楼309

海沧区

林国伟

6081161

海沧区滨湖大厦5楼3518室

集美区

王亚情

6173619

集美区杏林建南路7号(集美区少体校内)

同安区

童添福

7770517

同安区南门里40号(同安区少体校内)

翔安区

黄晓龙

7167005

翔安人民体育场二楼办公室

全市

 

2686826

思明区禾祥西路267-31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厦门体育彩票管理中心。

六、厦门体彩中心监督电话

0592-50368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