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院禁带外食小伙差点失恋 经调解后影院道歉

21.08.2015  09:44

厦门网讯 据海峡导报报道(记者  香卉辉  通讯员  张文民  罗姚洪)去看了场电影,结果海沧小伙小刘差点为此失恋。原因竟然是影院不让外带食物进场,昨日,这件投诉也终于有了结果。

  小刘住在海沧,7月25日,他约刚刚交往一个月的女友小傅一起看电影,进场时因为带着外面买的炸鸡和可乐,被某影院工作人员拦于门外。工作人员说:“要么寄放在柜台,要么吃完再进去。”几番理论无果,致使二人错过电影开场。

  因为此事,女友小傅认为男朋友态度不够强硬,使其在大庭广众之下出丑,两人一番争吵过后,险些分手。

  小刘一肚子火,拨打了12315投诉电话,认为影院只让带其自营的食品入影厅,禁止外带食品,这分明是限制消费、是霸王条款,导致其错过了电影开场,现要求影院予以赔偿其两张电影票的费用,并赔礼道歉。

  海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就此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影院方面表示禁止外带食品,主要是针对一些有特殊气味和食用时会发出咀嚼声的食品,同时因工作人员的不妥做法对刘先生造成的不良观影体验当面道歉,并邀请刘先生两人再次光临免费观影。双方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醒广大市民,部分影院类似“谢绝外带食品”的规定,侵犯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遇到这种情况,消费者可以拨打“12315” 热线进行投诉。建议消费者投诉前留存照片等有关证据,以免影响维权效果。另一方面,虽然影院方面不得禁止消费者外带食品,但也请广大消费者自觉遵守社会公 德:不在影厅吃含有异味或发出异响的食品,影响他人观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