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下月启动高招录取结果抽查 实行招生工作问责制

30.07.2014  12:03

  东快讯(记者齐榕)省教育厅消息,我省下月将启动高招录取结果抽查,并将严格实行招生工作问责制。在招生工作中,因违规行为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除追究直接负责人的责任外,还将根据领导干部问责的相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实行问责;对于涉嫌犯罪的,将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据东南快报记者了解,此次抽查涉及2014年全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结果。本一批及提前批抽查时间为8月上旬;本二批抽查时间为8月中旬;高职(专科)批抽查时间为8月底至9月初。在抽查中,将抽查各校招生中执行招生政策的情况。主要查看有无违反计划管理要求调整省内外招生计划;有无违规使用预留计划,“点招”考生;有无超出国家规定的范围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提出要求;是否擅自扩大自主选拔录取、高水平运动员、艺术特长生等特殊类型招生规定的项目;是否违反规定降低标准录取考生等。查看招生简章和录取规则有无经过主管部门审核备案;有无进行虚假招生宣传;检查对特殊类型招生考核办法、工作程序、入选考生确定规则等如何审核把关。同时还将查看考生电子档案审阅处理情况,查看是否存在无正当理由不录取高分考生;是否存在假借专业受限或其他不当理由拒绝录取符合条件的考生等。

  据悉,抽查将按批次、分时段进行抽查。查阅院校制定的招生录取工作规则及相关会议记录等;调阅考生录取电子信息,抽查核对部分招生录取花名册,重点是特殊类型考生录取名单;查阅招生录取信息公开平台。省教育厅要求各高校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落实责任制,对自查和抽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提出处理意见,限期整改,并严格实行招生工作问责制。在招生工作中,因违规行为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除追究直接负责人的责任外,还将根据领导干部问责的相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实行问责;对于涉嫌犯罪的,将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