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当事人的庭审:三方远程视频省去来回奔波

20.09.2015  11:21

   “没有”当事人的庭审:三方远程视频 省去来回奔波

   三方远程视频,省去来回奔波;为全市首例

  借助远程视频(画圈处),三方实现跨域庭审。

  本报讯 (记者吴志明 罗剑生 通讯员徐志林 实习生林靖颖 文/图)“开庭!”审判长敲响法槌,“现在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原告马某诉被告陈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9月17日上午,安溪法院第二科技法庭进行了一场特殊的庭审——环顾法庭四周,只有法官和书记员坐在审判区,原告和被告却不见踪影,这是怎么回事?

  原来,这是安溪法院启用“跨域·连锁·直通”诉讼服务平台后,利用三方远程视频模式进行的庭审现场。它的最大特点在于,原告、被告和法官三方分别在三个法院,通过网络实现三方之间画面和声音的实时传输及展示,就把整个庭审工作完成了。

  庭审中,原告马某诉称,2013年4月,安溪人陈某以资金紧缺为由向他借款3万元,他后来多次向陈某催讨未果,遂决定向法院起诉。该案属安溪法院感德人民法庭管辖,原告马某在石狮市工作,借助“跨域·连锁·直通”诉讼服务平台,他就近到石狮法院起诉。接到石狮法院邮寄的诉讼材料后,安溪法院考虑到马某在石狮市工作,被告陈某虽为安溪人,但在惠安县务工,为避免当事人来回奔波,于是启动三方远程视频庭审系统,法官、书记员在安溪法院开庭,原、被告分别在石狮法院、惠安法院参加庭审,三方都就近在当地完成整个诉讼活动。

  庭审过程借助顺畅的网络及清晰的语音、视频等设备,完整实现在线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程序,并当庭宣判被告陈某应偿还原告马某人民币3万元。整个庭审过程仅用半个多小时,庭审结束后,还通过电子系统完成笔录核对、签名等工作。

  据介绍,这是泉州市首例三方远程视频跨域庭审。“虽然被告没有到庭,但本案证据充分、事实清楚,我们当庭宣判被告应偿还原告借款。通过‘跨域·连锁·直通’诉讼服务平台,原告不用多次来回安溪,极大地方便了当事人。后期的文书送达、结算退费甚至申请执行,当事人也都可以依托该平台,就近到法院或法庭办理。”该案承办法官黄田中说。

  (来源:泉州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