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爱英强调:全面做好司法行政戒毒工作

14.07.2014  10:50

吴爱英在全国司法行政戒毒工作会议上强调
认真履行司法行政戒毒职责 全面做好司法行政戒毒工作
     

      法制网讯 记者周斌 7月11日,司法部部长、党组书记吴爱英出席在北京召开的全国司法行政戒毒工作会议并作讲话。吴爱英强调,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对司法行政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禁毒工作的意见》,认真履行司法行政戒毒职责,全面做好司法行政戒毒工作,不断提高戒毒工作水平,建立和完善中国特色司法行政戒毒制度,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建设平安中国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吴爱英在讲话中总结了近年来司法行政戒毒工作取得的成绩,指出,近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正确领导下,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认真履行戒毒管理职能,大力加强戒毒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戒毒管理组织机构建立健全,司法部成立戒毒管理局,全国30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均成立了戒毒管理局。教育戒治质量不断提高,大力推进医疗戒治、教育矫治工作,戒治效果显著提升,教育矫治质量不断提高。戒毒模式探索成效显著,有效提高了戒毒工作的科学化水平。制度建设取得重要进展,形成了涵盖戒毒人员管理、教育、医疗、康复、生产劳动、诊断评估等方面的工作制度和工作规范。队伍建设取得新成绩,广大干警的业务素质和警体技能明显增强,队伍专业结构进一步优化。保障能力明显提高,经费保障水平大幅度提升。场所持续安全稳定,安全稳定指标连创历年最好水平。

  吴爱英就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全面做好司法行政戒毒工作做出了全面部署。指出,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司法行政戒毒工作。今年4月2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听取司法部工作汇报时作出重要指示,要求把戒毒工作作为司法行政一项重点工作,科学谋划,深入推进,明确指出,废止劳教制度具有历史意义,司法行政机关事先做了铺垫,劳教废止工作平稳推进,顺利完成转型,要继续做好后续衔接工作。戒毒工作是新时期司法行政工作的重点之一,要在原劳教场所职能转向戒毒管理后,合理使用原劳教场所和人员,不断提高戒毒工作水平。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具有很强的前瞻性、针对性和指导性, 为进一步做好司法行政戒毒工作指明了方向,是做好新时期司法行政戒毒工作的科学指南和行动纲领。孟建柱、郭声琨同志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做好司法行政戒毒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和孟建柱、郭声琨等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禁毒工作的意见》,坚持把戒毒人员的教育戒治作为中心任务,切实转变工作职能、工作理念、工作方式方法和管理方式,构建新的组织机构体系、新的工作标准、新的管理规范、新的政策保障体系,建设一支高素质的专业化干警队伍,不断提高戒毒工作水平,进一步发挥司法行政戒毒管理职能作用,建立和完善中国特色司法行政戒毒制度。

  要进一步增强做好新形势下戒毒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毒品是社会公害,毒品问题已经成为影响我国社会和谐稳定的严重社会问题。戒毒工作是事关人民群众幸福安康和根本利益的重要工作。加强戒毒工作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建设平安中国的必然要求,是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迫切需要,是推动司法行政工作改革发展、进一步提升戒毒工作水平的内在需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戒毒工作的重要指示,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上来,充分认识戒毒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进一步增强做好新形势下司法行政戒毒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忠诚履行司法行政戒毒职责,全面做好司法行政戒毒工作。

  要全面落实司法行政戒毒工作任务。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坚持把戒毒人员的教育戒治作为中心任务,切实规范强制隔离戒毒工作,大力提高戒毒医疗、教育矫治、康复训练质量,不断增强戒毒实效,提高戒断率,降低复吸率。要切实加强戒毒医疗,运用科学、规范的诊疗技术、方法,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药物、医院制剂和医疗器械,采取相应的医学措施,帮助戒毒人员尽快实现生理脱毒。要切实加强教育矫治。把教育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贯穿戒治工作全过程,组织开展法律常识、思想道德、戒毒知识、文化教育等,使戒毒人员树立法治观念,增强道德观念,提高戒毒认知水平。开展职业技能教育培训,为戒毒人员回归社会提供帮助。加强入所、出所教育,加强场所文化建设,努力提高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切实加强康复训练,强化体能康复、心理康复、劳动康复训练,帮助戒毒人员降低吸毒造成的身心损害、逐步恢复身心健康。要认真做好戒毒康复试点和指导支持社区戒毒(康复)工作。

  要大力加强司法行政戒毒管理工作。要创新戒毒工作理念。树立以人为本理念,对戒毒人员的管理、教育、治疗、康复要坚持以人为本,充分调动戒毒人员戒断毒瘾的自觉性,维护戒毒人员合法权益。树立科学戒毒理念,自觉把握并遵循科学规律,采用科学、规范的戒毒技术和方法。树立综合矫治理念,综合运用管理、教育、治疗、康复等手段,帮助戒毒人员戒除毒瘾。要探索科学方式方法。根据戒毒工作的性质和管理对象的特点,健全完善教育、管理工作方式方法。不断创新戒治方式方法,综合运用社会学、教育学、行为学、药理学、心理学等方面的知识,丰富脱毒治疗、心理矫治、毒品危害教育、身体康复训练等戒毒方式方法。积极争取戒毒人员家庭、所在社区和单位的支持,广泛动员社会力量支持、参与戒毒工作,努力形成工作合力。要健全完善制度规范。建立健全覆盖戒毒工作各个方面、各个环节的制度体系,做到靠制度管人、按规范办事。大力加强戒毒工作标准化建设,研究制定戒毒医疗、康复训练、强戒所医疗设施设备、医务人员配备等标准。大力加强戒毒工作执法规范化建设,规范执法程序,强化执法监督,深入推进所务公开。要保持持续安全稳定,把安全稳定工作摆在司法行政戒毒工作重要位置,切实加强安全管理、生活卫生管理、安全生产管理,加强场所安全稳定长效机制建设,确保场所持续安全稳定,确保戒毒人员人身安全。

  要努力提高司法行政戒毒工作保障能力。要强化经费保障,进一步抓紧落实司法部和财政部联合下发的强制隔离戒毒所基本支出经费标准和戒毒人员伙食、被服实物量标准,逐步建立完善长效动态的经费保障机制。要强化场所建设和科技保障,科学规划、合理使用场所,完善场所功能,加强设施建设,提高装备水平。要加强戒毒工作科研建设,把科技进步作为司法行政戒毒工作的一项重点工程,有效提升戒毒工作科技化水平。要强化医疗卫生保障,加强与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沟通协调,进一步加大医疗卫生投入,合理设置医疗机构,合理配备医疗资源和医疗力量,保证戒毒医疗和日常疾病诊疗正常开展。要加强信息化建设,加快建设戒毒工作信息平台,加快信息化标准规范体系建设,充分发挥信息化对戒毒管理工作的保障、支撑作用。

  要建设一支适应司法行政戒毒工作需要的高素质警察队伍。要切实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定理想信念,坚持不懈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重要指示精神,始终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坚持绝对忠诚的政治品格,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强化纪律观念,坚定不移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对戒毒工作的决策部署,忠诚履行司法行政戒毒工作职责使命。要切实加强执法和专业能力建设,提高法治观念,规范执法行为,加强教育培训,加强岗位练兵,切实提高干警的履职能力和实际工作本领。要切实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坚持极端负责的工作作风,坚持无怨无悔的奉献精神,坚持廉洁自律的道德情操,坚持“零容忍”态度,严肃查处腐败案件。要合理配置警力资源,将有限的警力资源安排到关键岗位,安排到戒毒工作第一线。

  吴爱英强调,要切实加强对司法行政戒毒工作的领导。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把戒毒工作列入重要日程,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要主动向党委政府汇报戒毒工作,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要加强调查研究,对工作中存在的困难问题,研究制定解决问题的政策和措施。要切实加强司法行政戒毒工作基础理论研究和应用对策研究,为做好司法行政戒毒工作提供智力支持。要加强分类指导,坚持从实际出发,有针对性地提出工作要求和措施。要加强宣传引导,大力宣传司法行政戒毒制度和戒毒工作,为进一步做好戒毒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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