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三举措强有力推进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取得初步成效

06.07.2017  20:13
  

  龙岩三举措强有力推进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取得初步成效:

  一是领导组织部署到位。成立了由市长担任组长,各分管副市长为副组长,市直各部门和企业主要负责人任成员的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制定下发了《龙岩市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龙岩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时间安排、检查内容、重点和方式,建立了信息交流、调度统计、总结报告制度,市政府安办还组成4个小组,分别挂钩各县(市、区)及重点行业部门,负责大检查行动中督查、指导、协调等工作,确保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和大检查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同时,市政府安委会主任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市委常委会会议、第二季度防范生产安全事故会议等全市性会议分别对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和大检查工作进行强调部署。各级各部门也在第一时间通过召开动员会议、下发文件等形式,对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和大检查工作进行部署推进。

  二是按照“四个100%”督促企业全面开展自查。按照“四个100%”(  排查出的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100%制表列出清单,100%建立台账,100%制定管控措施和整改方案,100%落实事故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要求,督促企业对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摸底,并进行全面评估。截至7月4日,全市共有4915家企业全面开展自查。

  三是按抽查不低于10%要求随机开展督查。市直各部门通过交叉检查、明察暗访、“双随机”检查等方式,按照“对辖区内县级部门督查全覆盖,对本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抽查不低于10%”的要求,对本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全过程进行督查、抽查和督导,有效推动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入开展。如:6月中旬,市安监局结合防汛检查,组织4个督查组,对各县(市、区)安监局检查记录台账进行全面检查,同时抽查部分非煤矿山(尾矿库)、危险化学品企业,并将抽查结果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重要内容。市、县两级政府结合国务院安委会和省政府安委会安全生产巡查、上半年安全生产目标责任暨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督查等活动,对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和大检查工作进行全面督导。如:6月19日-23日,市四套班子领导分别带队,深入各县(市、区)、经开区开展安全生产综合督查,突出对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和大检查工作部署推进情况进行重点检查。

  今年3月以来,全市共组织督查检查组3656个(其中暗访暗查917个、专家会诊163个、联合执法345个),检查单位和场所10463家次,发现隐患15998项,已完成整改15915项,其余正在有序整改中;限期整改4121家,停产停业整改176家,取缔关闭62家,其他行政处罚337家,罚款396.5万元。(龙岩市安监局 王才秀 陈锦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