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七强化”部署二季度煤矿安全生产工作
28.04.2016 22:26
本文来源: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二是强化矿井通风管理。目前处于春夏之交,受季节影响,矿井风流、风压变化大,不稳定,容易造成风流紊乱。要加强矿井通风管理工作,通风机不得随意停开,加强矿井栅栏、密闭管理,防止发生通风安全事故。
三是强化防汛和防治水。根据省气象、水利部门预测,今年发生异常气候的概率较大。要强化汛期值班值守,保持通讯畅通,加强地质灾害排查治理、“雨季三防”,做好防汛备汛工作,严格落实“雨大停产撤人”制度。强化煤矿水害防治,特别是停产时间长的矿井,复工时要重点排查水害隐患。督促煤矿企业进一步查清历史上的老窑、采空区、积水区、岩溶水和含水层情况。督促煤矿企业突出水害隐患的排查与治理,严格执行井下探放水规定,严格落实实测填图和交换图制度,杜绝超层越界开采。
四是强化火灾防治。近期检查暴露出个别煤矿存在使用非矿用设备、机电设备失爆、人员入井检身不严,甚至携带香烟打火机下井等情况,火灾隐患严重。各级煤炭管理部门要督促煤矿企业强化火灾防范各项制度措施的落实执行,坚决杜绝火灾事故发生。
五是强化相邻矿井之间的安全防范。我市相邻矿井存在省属煤矿与地方煤矿、地方煤矿之间、地方煤矿与无证小窑三种情况。有的相邻矿井之间存在“楼中楼”关系,有的矿井违法越界开采,给相邻矿井埋下水害、火灾等严重隐患。要加强水害、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共同消除隐患、共保安全。同时,加强矿区周边巡查,发现无证小窑立即向相关部门报告,坚决制止无证小窑入侵,防范于未然。
六是强化安全监管执法。各级煤炭管理部门要注重采取“双随机”、“四不两直”暗查暗访等多种形式,并结合福建煤监局今年开展的7项专项监管检查内容,突出重点,严格监管。要加强对停产矿井和已列入关闭矿井过渡期间的巡查和监管,严格落实不安全不生产。将事故频发、隐患突出、非法违法行为严重的地区及煤矿企业作为精准执法对象,加大监管频次,防止这些煤矿违法违规生产、乱采乱掘、冒险蛮干。
七是强化廉政建设和效能建设。要加强廉政教育,保持高度敬畏感和戒备心,自觉遵守廉政准则,不得违规违纪,做到每个人都过好“廉政关”。要进一步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提高行政执行力,建立规范高效的审批运行机制,进一步改善服务质量和效率。(龙岩市煤管局)
本文来源: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8.04.2016 2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