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三学社福建省委会建议——强化科技创新对海丝核心区建设的支撑引领作用
一、建立海丝核心区的科技交流合作组织体系。升级改造6·18项目成果交易会为海丝项目成果交流交易平台。打造面向海丝核心区建设的科技研发与服务力量,发挥国家在闽科研机构及省内高等院校的科研力量作用,合作开展海丝科技研发、科技服务和科技交流合作。规划建设海丝科技园区或海丝科技基地,主动对接科技部以及国家其他部委有关“一带一路”的计划、项目和资金。设立一个社会化的海丝科技交流合作机构,创办一个社会化甚至国际化运作的海丝科技交流合作中心,设立一个海丝科技交流合作基金,以国际规则运作,用于资助境内外有关机构和人员开展海丝科技交流合作。
二、优先从我省优势科技领域开展海丝科技交流合作。要充分展示我省在海洋科技、新材料科技、先进制造和装备制造技术、电子信息技术、食用菌技术、水稻种植技术等领域具有比较优势,易于开展交流合作且有传统和经验,建议可优先在这些领域重点开展海丝科技交流合作。
三、充分利用海外闽籍侨商智力资源。闽籍海外侨胞,特别是东南亚闽籍侨胞,具有雄厚的经济科技实力、成熟的生产营销网络、广泛的人脉资源、沟通中外的独特优势,以及爱国爱乡的思想理念,他们也有融入“一带一路”、搭乘祖国经济发展快车的现实需求,应精心设计和营造引智用源的政策措施和软硬件环境,实现侨商事业发展与促进祖国“一带一路”建设的双赢。
四、吸引台湾有关科技机构和人员参与海丝核心区建设。台湾曾是古代海上丝绸之路的重要桥头堡。在新加坡“习马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已明确表态欢迎台湾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台湾经济界也热切期待。我省应利用与台湾之间的“五缘”优势和平潭综合实验区、自贸区、海丝核心区、福州新区等的优惠政策,吸引台湾相关科技机构、企业或专业人士,以各种方式和途径参加到海丝核心区的科技发展和科技交流合作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