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安委办五要求强化海上运输与海上休闲项目安全监管

07.02.2017  18:33
         近日,厦门市安委办为深刻汲取“1.29”长乐发生快艇翻沉事件的惨痛教训,举一反三,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有效防范和及时消除涉海各类安全事故隐患,下发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涉海安全监管工作:

      一是进一步开展涉海安全大检查。各区、各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市安委办《转发省政府安委办关于切实做好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厦安办〔2016〕154号)的要求,认真做好涉海安全生产工作,全面治理涉海安全事故隐患,依法查处和严厉打击涉海各类非法违规违章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二是进一步突出涉海安全监管重点。各区、各有关部门要以海洋渔业“三化五覆盖”为抓手,巩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成果,旅游企业具体落实涉海旅游项目规范化管理和安全运营的各项要求,海事部门、属地政府、施工企业要按照各自职责,加强海上施工安全检查,认真做好海上建设安全监管工作。

      三是进一步强化涉海安全属地监管责任。各区政府要认真履行“属地管理”的职责,旅游、海事、港口、交通、海洋与渔业等部门要按各自职能认真履行好涉海安全生产职责,并摆上重中之重的位置。

      四是进一步加强涉海安全管理责任追究。各区、各相关部门要加大对非法从事旅游接待的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大对无照经营和超范围经营活动、旅游建筑物和旅游项目无消防设施或消防许可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强协作配合和整体联动,确保涉海旅游市场规范有序。

      五是进一步加强应急和安全生产宣传工作。各区、各相关部门要对已经制定的应急预案再进行细化,提高应急救援预案可操作性。全方位的宣传涉海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安全生产知识,不断提高全民安全防范意识,从源头上把好安全关,防止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厦门市安监局 吴升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