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法治力量打赢脱贫攻坚战

26.11.2015  10:03
  法治兴则国家安;法治强则事业有保障。要打赢这场事关全局的扶贫攻坚战,尤其需要强化法治力量来保障其全面推进   中共中央政治局11月23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校工作的意见》,听取关于巡视55家国有重要骨干企业有关情况的专题报告。会议指出,各级党委和政府必须把扶贫开发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到2020年确保我国现行标准下的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11月24日《法制日报》)。   扶贫开发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事关增进人民福祉,事关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事关国家长治久安。打赢脱贫攻坚战,是促进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逐步实现共同富裕的重大举措,也是经济发展新常态下扩大国内需求、促进经济增长的重要途径。目前,我国扶贫开发已进入啃硬骨头、攻坚拔寨的冲刺期。可以肯定的是,扶贫攻坚战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关键战役。   中央从战略全局出发,审议并通过《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可谓意义重大,这标志着啃下扶贫硬骨头、攻坚拔寨的战斗号角已经吹响,表明了咬定青山不放松,举全党全社会之力,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鲜明态度。中央要求,必须采取超常规举措,拿出过硬办法,坚决打赢扶贫攻坚战。这对今后的扶贫工作提出了更加明确的任务目标和要求。   法治兴则国家安,法治强则事业有保障。笔者以为,要打赢这场事关全局的扶贫攻坚战,尤其需要强化法治力量来保障扶贫工作全面推进。   就以前扶贫工作中的一些教训和问题来看,大多都与相关法治力量的薄弱或缺位有关。比如,一些地方在扶贫开发上搞变通,阳奉阴违,不肯拿出真劲头、下真功夫,导致党和国家的扶贫政策不能直通基层、直达群众,这暴露出的是法治对某些地方督促力和约束力不足的问题;又如,以往扶贫中出现的某些虚报冒领、截留私分、贪污挪用、挥霍浪费等违法违规问题,则直接暴露出监督监管的缺失或缺位。因此,要打赢扶贫攻坚战,必须要强化法治力量为其保驾护航。   一方面,要发挥法治的刚性约束功能,保障党和国家扶贫政策的精准落实。其实,贯彻落实党的方针政策,执行上级党委政府的正确决策本身就是在依法行政。因为,党的方针政策、上级党委政府的正确决策都是依法而定的;而扶贫目的是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这与法治的目的是一致的。所以,打赢扶贫攻坚战,实现精准扶贫,全面脱贫,法治责无旁贷。对此,必须要强化法治对扶贫政策落实的保障功能,让其见证、督促相关扶贫政策的精准落实、精确落地。特别是,相关部门应依法对相关地区、相关部门、相关责任人落实各项扶贫政策的监督检查,确保政策安全落地,不让其遭遇“中梗阻”或“末端梗阻”;对于不按要求落实扶贫政策的,或落实扶贫政策不力的,要依法进行追责问责。   另一方面,要发挥法治的监督惩戒功能,维护各项扶贫资金的安全。尽管当前的扶贫工作提倡“扶志”和“扶智”,但扶贫资金仍然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对此,必须要强化法治力量对其进行监督监管,确保好钢用到刀刃上。特别要依法加强财政监督检查和审计、稽查等工作,建立扶贫资金违规使用责任追究制度,保障扶贫资金安全着陆。此外,纪检监察机关还应对扶贫领域虚报冒领、截留私分、贪污挪用、挥霍浪费等违法违规问题,坚决从严惩处;涉及违法犯罪的,司法机关应及时介入,坚决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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