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执纪问责 切实履行职责

25.07.2016  14:32

  6月2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7月,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一时之间,全国各地掀起了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热潮。

  《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是针对现今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中存在的以下典型问题亮出的一柄利剑。这些问题有: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履责不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坚决不扎实;其他应当问责的失职失责情形。这些问题的存在,严重损害了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和公信力,这是极其危险的。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健全问责机制,坚持有责必问、问责必严,把监督检查、目标考核、责任追究有机结合起来,形成法规制度执行强大推动力。”日前印发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将问责的形式明确为对党组织的检查、通报、改组,对党的领导干部的通报、诫勉、组织调整或者组织处理、纪律处分。这样,真正实现了纪法分开,体现了“纪严于法”的规定,也真正体现了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

  强化执纪问责,就是要全面落实党内法律法规。党内已经制定出台了《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康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及最新出台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我们有这些执纪问责利器,一定要充分发挥制度的约束、规范作用,使党员、党员领导干部以及党的各级组织不触碰党纪的红线。

  强化执纪问责,就是要动真碰硬。党纪面前一律平等,没有不受党纪约束的党员和党组织。坚持有责必问、问责必严,坚持求真务实,是哪一级责任就追究到哪一级,该采取什么问责方式就采取什么方式。同时,要按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规定,不仅要追究相关责任主体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还要追究领导责任,真正体现“权责对等”的原则。对于典型问题和严重损害党和人民群众利益的问题要进行通报,特别严重的要终身追责,真正起到警示作用。

  强化执纪问责,就是要使党纪意识入心入脑。中国共产党员是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党章、党规、党纪意识是中国共产党员必须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的。要加大对党章、党规、党纪的学习,并将党章、党规、党纪的相关规定落实到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去,自觉践行党章、党规、党纪精神和要求,做一名合格的中国共产党员。

  随着《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出台,全面从严治党将加大力度,执纪问责将全面落实。各级党员、党员领导干部要切实履行职责,高标准,严要求,保持中国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宣传部文明创建处何福进供稿)

福建日报评论员:团结奋斗办好福建的事情
  “社会主义是干出来的,新时代是奋斗出来的。文明
让文明礼让风气蔚然成风
  中国自古便被世人称为“文明古国,礼仪之邦”。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