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宁县“四个强化”巩固五级五覆盖村(居)安全监管工作

01.06.2015  15:17
    

为充分发挥村(居)级安全监管 “前哨站”的作用,泰宁县立足县情,采取“四个强化”措施抓实村(居)安全生产工作,巩固五级五覆盖“第一线”监管。

一是强化专职队伍。116个村(居)按照“一组三员”的要求,均建立了由支部书记任组长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配齐了安全生产协管员、宣传员、信息员,确立了1名专职安全监管员,其中东洲社区率先明确了每10户商家安全生产“联户长”,切实将安全监管网络延伸到了个体工商户,真正实现了安全监管体系全覆盖。

二是强化监管职责。相应出台了《村(居)级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职责》,细化了村(居)委会建立台账、安全教育、隐患报告、协助执法、协助善后的五项基本职责,各乡(镇)对应辖区村(居)层层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状,确保责任明确到人、落实到位。

三是强化基础台账。试编制了《泰宁县村(居)安全生产工作手册》,量身定制了《村(居)安全生产巡查情况周登记表》,固定专人定期开展巡查,实行周报告、月汇总、重大问题及时报告制度,并将生产企业汇总表、生产企业单位管理台账、事故台账、隐患台账、隐患整改销号审批表等6大基础工作台账统一标准、统一格式、统一制作、统一印发到村居,切实规范村(居)基础工作。

四是强化考核制度。将2015村(居)安全生产考核纳入安全生产年终考核制度,专门制定了《泰宁县村(居)委会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办法》,并按照每个村(居)1000元标准设立了安全生产责任金,每年评选一定数量的安全生产示范先进村(居),在全县级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表彰,严格奖惩挂钩,做到奖罚分明。(泰宁县安监局    丘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