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强化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措施

29.03.2016  11:36

  一、严格按照“一帮一”、“多帮一”工作要求,及时为新回归的刑满释放人员建立帮教小组,签订帮教协议、落实帮教责任人。

        二、对外出务工的刑满释放人员,流出地与流入地建立“两头包”、“双列管”制度,加强沟通协作,及时互通信息,签订委托帮教协议,实行委托帮教。

  三、把身患重病、家庭经济困难刑满释放人员和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作为帮扶工作的重点,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沟通,建立健全长效帮扶工作机制。

  四、加强队伍建设。各司法局(所)由专人负责安置帮教工作,按照与刑满释放人员1::3比例,配备安置帮教社会工作者。提高安置帮教工作专业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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