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亲情监管”,为抗疫输出家庭力量
近期多地通报的“聚集性病例”引起了大家关注。记者从南京市疾控中心获悉,我市也有聚集性病例的发生,其中“家庭聚餐”类比较突出。2月3日,我市报告一起聚集性病例,我市共有9人被感染并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波及了在我市的8个家庭。(2月6日《南京日报》)
疫情防控阻击战已经到了关键时期,但拐点的到来仍然不明朗。越是最后关头,越要防止疫情输入式和输出式扩散。而防止疫情扩散最重要的工作,无疑是控制传播源,阻断传播途径。
居家隔离,出行戴口罩,不聚集,如实报告接触史,已经成为全社会疫情防控的共识。然而,总有人与疫情防控唱反调,做出不利于疫情控制的任性之举。到今天,全国已查处故意隐瞒接触史和病情近20人,其中晋江一男子因隐瞒信息造成4000多人被医学观察,令人惊骇和愤怒。而出席聚餐、聚会或聚众活动,不戴口罩擅闯银行、超市等公共场所等事件也时有发生。不守规则,不讲公德,任性妄为,突破“群己边界”,威胁公共安全,必遭法律严惩。
为了防止疫情输出和输入,各地建立了网格化管理,对密切接触者进行地毯式排查。然而,基层管理的百倍付出,杜绝不了个别人的任性行为,这就要延伸监管触角,引进“亲情监管”。家庭是社会的细胞,是社会管理的“末梢”,在疫情防控的基层工作中,必须强化家庭责任,守牢“亲情监管”的防线,让每一个家庭为疫情防控输出力量。
“亲情监管”是以血缘亲情、家风为约束,实现对家庭成员日常行为的监管。由于家庭是最小、最紧密的“利益共同体”,因此“亲情监管”往往是最有效的。要使“亲情监管”更加高效高能,必须强化家庭责任和家庭的社会责任。社区、村组等基层组织应当利用疫情防控教育宣传的契机,明示家庭的社会责任。要利用单位、学校力量以及家庭中的公职人员、在校学生,引导和帮助其他家庭成员了解疫情防控政策,关注疫情动态,科普防疫知识,学会自我保护,规范出行行为,树立履行社会责任的使命感、荣誉感。应鼓励乡贤、退休干部、退役军人家庭,利用亲情群、家族群、村组群,将“亲情监管”推而广之,使“亲情监管”与家族文化、村规民约接轨融汇,在家族和村组等更大范围内发挥作用。(泉州文明办 范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