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执行规定解读
20.05.2014 18:38
本文来源: 审计厅
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45条的规定,税务机关征收税款,税收优先于无担保债权,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纳税人欠缴的税款发生在纳税人以其财产设定抵押、质押或者纳税人的财产被留置之前的,税收应当先于抵押权、质权、留置权执行。题干中,纳税人甲公司欠缴100万元税款发生在甲公司以其房产设定抵押之前,因此,税务机关可以优先于乙银行强制执行。
本文来源: 审计厅
20.05.2014 1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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