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手张行欠债80万不还 被限制乘飞机坐高铁

04.01.2016  11:45

  对被执行人施加压力、敦促其履行义务,记者昨天获悉,北京朝阳法院针对188件执行案件,向269个单位及个人集中发送限制消费令,老牌歌手张行赫然在列。为保障限制消费措施能够切实得到执行,该院同时向携程、去哪儿、途牛三家旅游网站发送协助执行通知书,不得提供高端预订服务。据悉,这在全国法院尚属首次。

  ■案例

  卖房后引纠纷歌手领“限高令

  在朝阳法院发布的该次“限高令”中,歌手张行在列。

  据了解,2008年,张行将他的一套203平方米的房子,以330万元的价格卖给了李先生。因当时房子还没办产权证,且有银行贷款,双方未明确约定过户时间。

  2008年底,李先生在支付了300万元购房款后入住。后因张行一直不予配合办房产证,2011年,李先生诉至法院,要求张行、贷款银行及开发商协助办理过户。

  该案审理期间,张行尚欠银行89万余元贷款。2012年2月,朝阳法院判令张行及开发商协助李先生办理房屋过户。

  该判决生效后,张行没有履行判决,李先生申请强执。执行期间,李先生代张行偿还了银行的78.3万余元贷款、缴纳了公共维修基金3.8万余元。法院依法查封了张行的一套房屋,此后,张行才到庭配合执行,最终房屋过户至李先生名下。

  2014年初,李先生再次将张行诉至法院,要求张行给付其所垫付的款项80余万元。该案审理期间,张行未到庭,法院依法缺席审理。

  2015年4月,朝阳法院判决张行给付李先生银行贷款78万余元,公共维修基3.8万余元。该判决生效后,张行仍不履行判决。

  2015年7月,李先生再次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传唤张行拒不到庭,故再次查封了张行的房屋,将张行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对其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

  ■通报

  269个单位和个人被下“限制消费令

  昨天上午,记者从朝阳法院了解到,在此次被限制高消费的188件案件中,被执行人为个人的案件为108件,共109人被“限高”;被执行人为单位的案件80件,这些单位在被限制高消费的同时,其法定代表人个人,也会被一并限制高消费。

  具体消费限制包括不得乘坐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不得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消费;不得购买不动产或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不得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不得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不得旅游、度假;子女不得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不得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不得乘坐G字头动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一等以上座位。

  法院向互联网旅游公司发协助通知书

  据介绍,为确保“限高令”,在向269个单位和个人发布《限制消费令》的同时,朝阳法院向携程旅游网、北京趣拿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上海途牛旅行社有限公司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3家互联网公司对被限高的109名个人、80家单位及其公司法定代表人,在通过其所属网站携程、去哪儿、途牛,购买机票、火车软卧票、G字头动车票、其他动车组一等以上座位票、轮船二等舱以上舱位票时,以及预订星级以上宾馆、酒店,购买旅游、度假产品等消费时,予以限制,即凡涉及限制高消费内容的,一律不提供相应的预订和定制服务。

  朝阳法院执行一庭庭长殷兵介绍,发“限高令”的目的在于更大限度压缩被执行人的舒适空间,以切实维护申请人权利。而向互联网企业发送协助执行通知书,这在全国法院尚属首次,旨在开辟新路径,多方位限制被执行人消费行为,提高执行威慑作用。

  目前,朝阳法院已获携程网、去哪儿网等单位的积极回应。

  ■背景

  违限消费属实可被追究刑责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院可对自然人的失信被执行人、法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法人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等发放限制消费令,禁止以上人员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如果被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的被执行人违反限制进行消费,经查证属实的,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可以追究刑事责任。

  记者 张淑玲 通讯员 石岩

  张行简介

  歌手,1984年1月发行专辑《成功的路不止一条》进入音乐圈,同年8月获上海青年吉他大奖赛吉他弹唱第一名。

  1985年发行专辑《再爱我一次》,1988年11月发行专辑《太阳雨》、12月发行专辑《三年后的张行》,1990年1月发行专辑《再回首》、7月发行专辑《阳光梦》。2000年张行开始在CCTV大型歌会《同一首歌》中演出。

  2009年2月,担任中国教育电视台《青春万岁》栏目总导演。2012年4月,参加东方卫视《舞林大会》半决赛。2015年7月,张行加盟江西卫视《超级歌单》第四期,担任原唱歌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