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卖13张盗版光碟被审查起诉 共非法获利13元

25.01.2016  10:33

  林某在福州进了500张盗版光碟,带回罗源卖了13张,因涉嫌侵犯著作权罪近日被移送审查起诉。

  据查,2015年11月初,林某从福州市大利嘉城地摊上以每片2元的价格,购买非法出版物盗版光碟500张,并无偿获送100张盗版光碟。林某将这些盗版光碟带到罗源,在城关金源广场处摆摊,以每张3元的价格售卖。

  据查,2015年11月至今,林某共售卖非法出版物盗版光碟13片,非法获利13元。经福州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鉴定,林某被扣押的光碟均为非法音像出版单位出版的音像制品。

  近日,罗源县检察院以涉嫌侵犯著作权罪,将林某移送至福州市鼓楼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据办案检察官介绍,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品数量合计在500张(份)以上的,属于严重情节,应以侵犯著作权罪论处。在大部分侵犯著作权犯罪中,犯罪嫌疑人往往都是与林某一样,对法律知之甚少。他们称是为了生计,以为贩卖盗版光碟最多是被城管罚款,不了解自己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

  (记者 刘清华 通讯员 叶润林 蒋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