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曙光涉受贿获死缓 庭上表情木然两鬓斑白(图)
18.10.2014 09:07
本文来源: 东南网
宣判时,56岁的张曙光表情木然,面容憔悴。通讯员王鑫刚/摄
轻判理由: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不掌握的受贿事实赃款赃物全部追缴
昨天上午,曾被称为“中国高速列车技术奠基人”的原铁道部运输局局长、副总工程师张曙光,因受贿4700余万元被市二中院一审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作为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的铁杆亲信,多次操盘铁道部高铁招标,这样一个专家级的官员也倒在了对金钱的贪欲上。
轻判缘由
主动交代 全部追缴
宣判时,56岁的张曙光表情木然,面容憔悴,两鬓已斑白。在听取判决时,他的眼睛一直注视着法官,双手下垂。当法官念完长达73页、共计5万余字的判决书后,张曙光声音洪亮地回答:“听清楚了。”
开庭时,张曙光曾声泪俱下地表示悔恨,但和其辩护人认为自己有自首和重大立功表现,应减轻处罚。昨天,判决最终认定,辩护人关于张曙光未做损害国家利益之事等辩解意见基本属实,但这是其职责所系,并不足以成为对其从宽处罚的理由。本案中,张曙光收受他人财物的行为均属于其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的权钱交易,并不具有人际人情交往的属性。经查,现无证据证明张曙光检举他人犯罪线索对他人犯罪案件的侦破起到实际作用;其为我国铁路建设和发展作出的贡献并非到案后实施的行为,不构成立功。
法院认为,张曙光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且受贿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论罪应当判处死刑。鉴于其在归案后主动交代了办案机关尚不掌握的大部分受贿事实,认罪悔罪,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对其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目前,张曙光未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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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10.2014 0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