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军:律师协会要"挺"在前面 勇于举旗 切实履职

05.09.2017  00:03

就律师队伍建设、律师权益保障和违纪惩戒问题 张军要求

律师协会要“”在前面      

        法制日报北京8月30日讯 记者蒋安杰8月27日、28日,司法部部长张军两天三次出席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举办的“全国律协九届八次常务理事会”“刑事辩护与律师制度改革专题研讨班”“建立律师与司法机关的良性互动关系座谈会”活动,向社会、律师行业释放出明确的信号,就是新一任司法部党组坚定不移贯彻执行党中央、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律师工作、律师队伍建设作出的重要指示,高度重视律师权益保障、律师队伍建设、律师制度改革工作,以期尽快改变一个时期以来律师行业管理“宽松软”等问题。三次活动中,张军反复强调的就是四句话“讲政治、履职责、促改革、重自律”,突出表达的核心思想就是要“严管厚爱”。
  张军指出,惩戒工作重在依法依规依章程,重在律师协会健全完善自律管理各项举措,建立对律师违法违规行为,原则上先由律师协会作出行业处分,再由行政机关跟进作出行政处罚的工作衔接机制;张军要求,要充分发挥律师协会会长作用,律师协会要“”在前面,勇于举旗、切实履职,真正做到行业自律。
  在与全国律协九届八次常务理事座谈会上,张军强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律师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有机组成部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构成,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最本质的特征就是党的领导。我们都是法律人。法律职业最讲究逻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律师制度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全面从严治党,律协做了什么?差距在哪里?怎样由过去的“宽松软”走向今后的“严紧硬”?律师协会讲政治,必须体现在律协建设、律师队伍建设、党和国家律师事业长远发展的谋划与力促践行上。
  面对有律师评价律协是“富人俱乐部”,说律协不是“律师之家”、不是律师的“娘家”,有时甚至还不如律师的“婆家”的说法,张军要求,律协要让律师从心里爱戴、信任、可依靠、有温暖,必须要有实实在在的改革举措,一件事一件事地去抓,一个领域一个领域地去解决问题,用实实在在的工作去赢得律师的尊重,让广大律师把律协作为真正的家,真正的“娘家”。
  “一个时期以来,律师协会自身建设面临一些问题,最主要的就是定位不清、职责不明,导致律协不能发挥作用、不善发挥作用。但是,责任主要不在律协,责任在司法部,在我们思想僵化、不作为、不善作为。”张军如是说。
  张军指出,新一任司法部党组高度重视发挥律师协会会长作用。6月1日,司法部党组已经对全国律协的职责定位和工作分工做了进一步明确的界定,主要是全国律协会长驻会,实行坐班制度;会长负责全国律协全面工作,对外代表全国律协,秘书长对常务理事会负责,接受会长领导,为会长配备专职助理。这样规定,就是强化会长的作用,强调会长领导协会,就是让“律协挺在前面”的具体体现。各地律协依规也应参照执行。
  张军同时对全国律协各位常务理事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他说,全国律协常务理事很多是省级律师协会会长,又是本所主任,许多同志还兼任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其他重要和有影响的社会公职。这些职务应该怎么摆布?应当以律协会长职务为主,原则上不能直接代理案件,这里有一个公正性的问题。
  张军强调,让“律协挺在前面”,整个律师行业都要转变观念,律协必须先转变观念。过去律协主要是对律师的表彰、表扬,大家都愿意做。一谈到对律师的惩戒,包括一些协会负责人、惩戒委员会成员则有畏难情绪,对惩戒工作认识不到位,既有“护短”的想法,也有“家丑不可外扬”的观念,更有不敢惩戒、不愿惩戒的“爱惜羽毛”的心态。久而久之,造成了律师行业管理工作总体上是“宽松软”。律协的法定职责不是只有表彰、更不是护短!必须担起《律师法》第46条规定的保障律师依法执业,维护律师合法权益,对律师执业活动实施考核,受理对律师的投诉和举报,调解律师执业活动中发生的纠纷,受理律师的申诉,对律师、律师事务所实施奖励和惩戒,等等。
  让律协“”在前面,张军诚望、期盼广大律师也要转变观念。怎么看待律协、评价“娘家”?一味宠爱的父母决教不出有为的子女!严管厚爱就是这个道理。28日白天授课晚上座谈,张军语重心长地与律师们交流、谈心,充分表达了“理论自信、制度自信、道路自信、文化自信”基础上,对我们党和国家律师队伍的自信。
  律师是干什么的?《律师法》规定的是“三维护”,当然也有律师把自己看成是“自由职业者”,认为自己是一个到处求人的职业。
  张军说,“律师是维护国家法治和社会公平正义,负有特殊责任的社会法律工作者。因此,我们不能为了私利、名利什么话都能说、什么事都能做。要有底线。‘三个责任’必须时刻记在心上。决不能不择手段,决不能‘白天打横幅、晚上点蜡烛’,决不能‘张口辱骂法官,发文滥评法庭’。那样的话,律师成了什么人?真的就成了社会上的‘自由人’。那还是我们社会的法律人吗?还是国家的、人民的、社会主义社会的律师吗?
  面对律师呼吁自己的执业权利得不到保障,张军指出,律师协会成立维权、惩戒两个“中心”,就是要充分发挥律协行业维权作用,就是要改变律师事务所、律师个人执业权利受到侵犯只能自己呼喊、效果有限、影响也很坏的现状。他说,在场就有一位律师朋友因为申请阅卷未得到许可,便组织当事人在法院门前以言论、行动表达不满,行为表现偏激。是不是可以有更理性、合适的“律师的方式”?事后,我们这位律师因违纪受到协会处分,能不为此深感追悔、遗憾?
  同时,张军举例说,今年3月,上海百悦律师事务所律师在北京市朝阳区某法庭庭审结束后,在法庭外被对方当事人殴打。上海律协维权中心接到律师紧急维权申请后,立即与全国律协和北京律协联系,随即启动维护律师执业权利联动处理机制。朝阳区律协派三名律师火速赶赴现场,协助处理相关事宜,事态很快解决,警方已经对犯罪嫌疑人以涉嫌抢劫罪立案。今年7月,河北十力律师事务所某律师在邯郸某法院因排队与法警发生冲突并被殴打,该律师随即向邯郸市律协申请维权。邯郸市律协及时启动维权机制,全国律协维权中心获悉情况后,及时报告熊选国副部长,并按照熊选国副部长的批示,及时向最高法院反映情况,同时协调河北律协做好维权处置工作。经过调查,确系法院辅警殴打律师。最新结果是参与殴打律师的6名辅警予以清退,给予法警大队长行政警告处分,赔偿律师经济损失,并向律师道歉。正反两方面的案例都有,很能说明问题。
  张军最后强调,这些年广大律师无论在线上还是线下,或公开呼吁,或由衷希望律协要充分发挥作用,再不能对极少数极不负责任的律师言行听之任之,这是对律协职责作用改革强化的基本呼声,我们必须正视、回应,有所作为。全面依法治国,律协组织、广大律师一定会、也一定要大有作为。

 

司法部部长张军登门“夜话” 68位刑辩律师首次与部长面对面

      法制网记者 蒋安杰

      转眼间,距离3月12日司法部部长张军第一次走“部长通道”,已经5个月有余。“两会”期间面对记者关于律师工作的提问,部长微笑着回答“会与律师做好朋友”的那句话、那个场景,想必大家都还记得吧?

      8月28日上午,全国律师协会举办的“刑事辩护与律师制度改革”专题研讨班上,张军部长用语言传递出心里一直期盼着与律师朋友面对面谈法论治的真情实意,如一股暖流温暖了律师们的心。他说,他多次跟全国律协会长王俊峰建议,安排一个机会与各方面的律师朋友做个交流。他真诚地表示,以前在法院工作时总说律师是法官的朋友,到了司法部工作,更加感受到律师还是检察官和警察的朋友。朋友中既有诤友,就是相互信任、相互鼓励、共同发展的朋友;也有损友,就是相互贬低、相互诋毁、你踩我我踩你的朋友。律师受到的是法学教育,从事的是法律工作,维护的是公平正义。律师是社会主义法治工作者,是法治建设不可或缺的一支重要力量,在党的领导下,在全面依法治国大业中必将大有作为,这是做朋友的共同基础。

      正是有这个前提,本次研讨班在白天讲座之后专门挤出时间安排了刑辩律师与部长的座谈会。

      68位刑辩律师首次与司法部长面对面,会产生怎样的火花、碰撞和共鸣?不仅33万律师的目光像镁光灯一样聚焦,关注律师行业发展的各界人士更是对座谈会充满期待。

      律师呼唤法律职业共同体

      28日晚七点,上午讲座后回到朝阳门司法部机关的张军部长再次风尘仆仆地来到位于南四环花乡的国家法官学院。他大步流星地走进会场坐到律师中间,没有过多的寒暄。与张军颇为熟悉的田文昌大律师担当主持,可能由于时间有限,吃饭时他对记者所说的与司法部长面对面在他职业生涯中还是第一次的感慨,根本没有来得及表述、也没开场白,只是简单说了“发言请举手,大家尽量缩短时间”的规则,座谈会便直接拉开序幕。

      来自昆明的罗坷律师第一个抢到了话筒,但不太好用,部长立马把自己座位前的话筒亲自递过去。罗坷说这次参加座谈特别高兴,感觉像一个孩子忽然回到自己的家。他认为,实现全面依法治国,要与法官、检察官真正构建一个风雨同舟、荣辱与共、殊途同归的法律共同体。风雨同舟就是在法治建设的过程中面对面坐下来相互沟通、相互了解。一个优秀的法官离不开一个优秀的律师、一个优秀的律师离不开一个优秀的法官,这是荣辱与共的。优秀的律师才能协助优秀的法官作出一份经得起历史、经得起法律检验的判决书,最终避免冤假错案的产生。

      他发言后,有过多年法官经历的张军部长颇讲程序地征求道,“我是一问一答?还是多个问题一起回答?”在场的律师很真切地说,“部长,您想啥时回答就啥时回答,想怎样答就怎样答。”得到指令的部长马上对罗坷回应说:“律师与政法各部门风雨同舟、荣辱与共能够做起来,我完全赞同你的意见,我希望将来我们跟法官、检察官一起座谈的时候,把这个意见转达一下。

      浙江陈有西律师也抢到机会积极发言,他说,非常荣幸今天能够参加这样一个高层次的座谈会,这是司法部新任领导坐下来认认真真研究的一个小规模、高规格的研讨会,听了上午的讲话非常振奋人心。

      他想表达几句话,第一句话很感谢,能够通知他来参加这样的会议;第二句话中国的律师业确实需要树正气。经过近四十年的发展,我们从几百个律师发展到33万,成绩和成就都是有目共睹的。 以前司法部着重整顿、处理比较多,对中国律师业看到的问题比较多。现在新的一任司法部领导,真正了解基层的情况,考虑大局,考虑到中国律师业需要正面引导和扶持的一面,基础建设的一面,是抓到了根本,律师行业太需要往好的方面引导,而不是光靠整顿就能整顿好的,这次会议是非常好的一种新气象。中国律师确实需要正本清源,树正气;第三句话,这是一次振奋人心的聚会,虽然不是大规模的动员大会,但是信息量非常大,张部长讲话有高度、有深度,讲到一些基础性的问题与思考;第四句话,最后一点,抓好落实。这次会议我相信会收到非常好的社会效果,也能够把中国律师业的信心重新树立起来。中国律师业好了,我们检察官、法官队伍就能从中挑出更多优秀律师来,这也符合中央司改的基本精神。

      对于陈有西的发言,部长给予充分的肯定。他同时幽默地说,“不过你的表有点慢啊!我感觉你说了不止五分钟,大家还是掌控一下时间,每个人都有机会讲讲。”部长的回应瞬间调动了现场的气氛,发言更是热烈,几度还出现有律师抢话筒、站起来发言的小小混乱,就连主持人田文昌都趁乱悄悄地把自己换到了靠门口的位置,被细心的部长一眼发现。

      刑辩律师培训迫在眉睫

      来自全国律协刑辩专业委员会的副主任侯凤梅就是直接站起来的发言者,她说自己声音大可以不用话筒。她提了两个问题。第一个问题,推动刑事辩护全覆盖工作要考虑三个方面:一是这项工作可能会有大量年轻律师介入,年轻律师的培养问题十分紧迫,加强对他们的培训、培养,才能确保刑事辩护工作的质量;二是经费问题。要铺开这个工作需要政府资金支持和保障;三是要专门研究刑辩律师的执业风险,提高律师参与刑辩工作的积极性。第二个问题,律师权益保护的声音没有途径向最高层反映。如何增大律师参政议政方面的平台、畅通这个渠道非常重要。张部长提到司法部正在就此问题进行沟通,这是全国律师行业的福音,一定会扩大律师参政议政的途径。

      张部长回应道,刑辩全覆盖确实需要对年轻律师进行培训,但包括在座的资深律师也有培训的问题,新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出台也要培训,司法部、全国律协肯定会重视这个事情。谈起经费,部长夸赞说,果然女同志心细,讲问题还考虑到钱,这个司法部会通盘考虑。

      来自湖北的汪少鹏律师说,司法部、全国律协专门举办刑事辩护律师培训,说明刑事辩护工作在法治建设中的地位,刑事辩护律师准入、培训、保护、惩戒等还有很多的上升空间。他建议全国律协设立刑事辩护律师协会,承担起刑事辩护律师的学习、培训、维权以及惩戒等职能。

      浙江的徐宗新律师建议设立国家刑辩律师学院。他认为,当前刑事辩护工作十分重要,然而刑事辩护律师的培训严重不足,缺乏系统的教育培训,没有统一的教材、统一的方法、统一的培训,造成一些律师执业素养存在问题,执业水平不足的问题,也包括对同一类案件看法不一致的问题。

      张部长对此回应,设立刑事辩护律师学院的想法非常好,司法部正在谋划司法行政学院、国家律师学院的建设工作。

      来自湖南的陈以轩律师发言非常有意思,对刑辩律师学院直接否定。他说,“张部长您好,我是湖南陈以轩。刚才有一位提到,要设立刑辩学院,我觉得这是多此一举。我恰恰认为律师学院、法官学院、检察官学院可以从国家整体顶层设计,搞成一个学院做职业培训。另外,我关心的是,怎么样能有一个体制,让我们不去发微博,不去举条幅,不去死磕搞事情,很多案子也是来自当事人的委托,有的委托人他就要我们干这个事情。实际上我们不去做,有些案子根本推不动,很多时候到公检法去沟通,一说敏感案件,人家拍拍屁股就走了,我代理的很多案例,我也是平和地去和法院沟通。

      听到这里,部长和蔼地问,你多大了?回答说80年出生,37岁。张军回应说,“你还是年轻气盛。你说你在法庭上平和,我觉得你在法庭上一定不平和。因为你一上来就对刑事辩护学院的观点评价为多此一举,不够平和。你可以反对一个人的意见,但是如果他的意见还有些价值、还很重要,还是可以考虑考虑的,在法庭上这就叫辩护技巧;在同事讨论问题的时候,年轻人可以谦虚些,这是方式方法。你提出的学院这个问题,我完全认同也早就提出来,应该设职业统一培训,就是执业以后也要统一培训,何其难?我们提出一个建议,能不能统一分别培训。什么意思?今天的培训,70位律师,还要加70位法官,70位检察官,在法官学院3个月,然后休息一周,到检察官学院培训3个月,还是这200多人,培训结束后再到律师学院培训,培训律师的时候让法官听一听,培训法官的时候让律师听一听,职业共同体到了法庭上才更容易相互理解。你刚才讲的这一点我是完全赞同的。至于你说有的案件让你激烈了,咱们和缓一下,按你所说的,我们要平和地沟通。

      部长平易近人的长者风范以及与年轻律师智慧机智的对话赢来现场一片掌声,也让座谈会进入一个新的高潮。

      律师应有共同目标不该分派别

      既然请来的都是刑辩律师,“死磕”是无论如何也绕不过去的话题和不能回避的一个词语。张军直言不讳地表示,对于“死磕”,他有自己的认识,就像他上午讲课时提到的,在他眼里,田文昌、李贵方、顾永忠、陈有西等才是真正的“死磕”派刑辩律师。他说自己在最高法院做过刑事法官,当年,曾经与刑辩大律师田文昌、最高检的公诉人姜伟编写一本书,叫《控辩审三人谈》。为什么会联络田文昌?因为田文昌就是真正的死磕律师,各种机会只要见到他或其他法官就会讲法庭审理中的程序问题;对律师意见不重视、司法解释不及时、不严谨问题等等,就跟你死磕,叨叨个没完,有时都到了他本人不胜其扰的地步。说到这里,场内人很多人都大笑起来。

      他继续举例说,陈有西、顾永忠等都和许多大法官磕过,在立法征求意见会上死磕,为司法制度健全完善发挥了很大的作用。

      来自广东的刘正清律师明确表示不同意这个观点,他觉得这些死磕律师都是“精明的死磕”、“有选择的死磕”。“我要说的是,经常我们辩护的时候,不让我们说话,把我们赶出来”。张军回应道,“我觉得死嗑不是黑名单、红名单,死嗑就是一个死理认到底。这个死理可能是错的,也可能是对的。至于你说到法庭上你和一些律师的辩护意见不被采纳就被赶出法庭,具体情由个案这里没办法说清楚。当然可以考虑与法院沟通,是不是通过休庭来处理会更好?”张军接着说:“你能够在这个场合提出这个问题,也是一种精明的死磕。

      对于常伯阳律师提到的有些律师因为代理过敏感案件不能转所的问题,部长表示这个单也收,其中反映出的问题,的确需要向有关方面反映,也可以考虑在全国律协设立邮箱,给大家反映情况开辟一个通道。

      覃臣寿、李方平也分别就几个“媒体审判”案件及其他个案发言,张军以确定的规则友善地作了回应:即使单纯为当事人利益去争,也要考虑实际效果呀!

      田文昌利用主持人的身份特别明确地表达了自己的观点,他坚决反对律师内部被分作这派那派。他说,近几个月以来,司法部在律师工作方面有了一些有力举措,呈现出一些新气象,这正是广大律师所需要的、希望的。在这种向好的背景下,他呼吁律师们需要思考的是,律师行业如何壮大自己的力量,如何保持内部的团结。

      对此,张军肯定说,刑事辩护委员会田文昌主任讲的确实是语重心长,主任用了一个词叫互相残杀,虽说有点重,但的确损害的是整体形象,而不仅仅是一两个死掐的人。部长进一步追问说:“那些默默无闻、扎实维权的人民律师在哪里呢?1+1法律援助志愿者律师、援藏律师、援疆律师,他们放弃年收入上百万的待遇,只身走进律师短缺西部地区,在极端艰苦的环境中,默默无闻地为那些处在贫困线的老百姓打官司、维权。他们没有一个人到处宣扬自己,到处说自己在维权,但是毫无疑问,他们才是真正的维权律师,是老百姓真正需要的律师、人民的律师。”

      律师管理中用党建促所建

      座谈会已经接近尾声,郝春莉律师谈到律所党建问题,说出了自己的思考。

      “我们在律所管理当中以党建促所建,效果很好,党员律师能够不计回报做一些法律援助案件,起到先锋模范作用。但是,律师入党难的问题需要解决,律师事务所发展党员的名额太少了。”郝律师如是说。

      郝春莉同时谈到,维护律师执业权利在落实到位的问题上状况堪忧。2015年9月,两高三部联合出台了《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有一些条款到现在还是不能落实到位。比如在联席会议中关于启动应急联动机制的问题,基本没有落实。很多维权案件很难,很棘手,难以很快和公检法等机关协调落实得到一个满意的结果。

      对于这个问题,张军部长的回应是,维护律师执业权利快速联动处置机制的建立需要一个过程,在司法部的推动下,今年3月份已经建立起来了,正在逐步完善。同时,律师事务所党建促所建,是很好的方法,也应该做得更好;发展党员名额太少的问题,司法部也会尽快向有关部门反映。

      顾永忠律师也谈到两个特别重要的观点,引起现场很多律师的共鸣。他说,北京的一些大所扩张得非常厉害,已经在一些主要城市建立了实力非常强的分所,对当地一些小型律师事务所的年轻律师产生了不利影响,是不是存在反垄断的问题?司法部、全国律协需要考虑律师事务所设立分所在数量上、规模上、业务指导上要不要有所限制和规范?

      另外,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关于开展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的意见》已经公布,但是有些地方值班律师根本见不到当事人,或者不能阅卷。如果值班律师不能会见、不能阅卷,还要签字承担责任,如何保证认罪认罚案件的辩护效果?如果出现认罪认罚的错案,这个责任谁来承担?

      张军谈了自己的看法。关于分所的问题,一定要把好关,既要扶持律师事务所做大做强,还要考虑到地方小型律师事务所的生存以及为基层百姓服务的问题,这就是一个平衡法。他说,“值班律师如果不能会见、不能阅卷,当然不能签字承担责任,我们会向有关方面反映这个问题,这是工作落实中的细节问题,也是司法改革最后一公里的问题。

      说到这里时,律师们真真切切感受到了部长为他们考虑的真情和厚爱,随即报以热烈的掌声。

      期待新老朋友再次重逢

      座谈会不知不觉中过去了两个多小时,23个律师先后发言并参与互动,部长笑说,被这么多大律师“”了一晚上,也不知大家是否满意,能给打70分吗?部长不知道的是,他平易近人的风格及风趣诙谐的语言给大家留下多么美好的印象。

      涂明忠律师提到建议统一律师着装时,部长立马接茬说,这个他懂,许多基层的法官、检察官统一着装后,回家做饭都穿着,当作了福利。律师统一着装可以征求多方意见,引来现场一阵大笑。

      一个年轻的律师建议全国律协能够恢复全国律师辩论大赛。顾永忠插话说自己去年是检察官公诉大赛的评委,律师完全可以搞辩论大赛,部长马上很开心地对律协会长王俊峰说,“这个可以现场办公,律协可以研究争取明年就办?我也能当一把评委。”现场气氛之融洽可见一斑。

      安徽的行江律师作为一名兼职律师,他特别想知道部长是怎么看的?部长回应说,“当年修改《律师法》的时候,这是一个争执不下的问题。我的观点就是律师行业一定要给兼职教授一席之地,一定要让教授在律师界发挥作用。因为,教授在社会上有着更广泛认同,这样做初衷就有让兼职律师替律师行业说话,产生更积极的影响;还有一点,我们律师要后继有人。教授们通过代理案件取得实践经验,其作用可能是他们自己都想不到的,这就是大家说的接地气,用实践教学。至于教师本人是否违反学校的规定,那是学校的事。这就是我的看法。”他随即对坐在旁边的周院生司长笑着说,“记下来,可作证言。

      席间,罗坷一定要拽着部长合影,部长风趣地说,“合影可以,可不能拿照片去做业务啊。

      临近尾声,张军部长对大家坦承地表示,这次座谈会是他自己主动请缨来的,他有责任与律师们坐在一起聊一聊、谈谈心。

      他说,“非常感谢在座的各位刑事辩护的知名律师,有一些是年轻人,能够如此坦诚地说出自己的心里话,这是对司法部和我本人的充分信任,是我们共同促进律师业发展的坚实基础。我和大家这样交流,感觉也赢得了在座每一位律师的信任,说明我们想的目标是一致的,就是党和国家的律师事业,就是全面建设法治国家。

      目前,中国司法体制改革已成果斐然,不可否认已经进入攻坚区、深水区。可以这样说,司改的每一项工作,都与律师有关,尤其是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更是离不开刑辩律师的参与。律师活跃在司法活动第一线,也可谓“春江水暖鸭先知”。律师的参与,将为司改的科学决策和顺利进行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

      张军诚恳地希望在座的律师将会议精神传导出去,让所有刑事辩护律师,让各领域的律师,都能关注这次会议讨论的议题。律师作为新的社会阶层,既是法律精英,又是社会精英。律师作为法律工作者,是一个有尊严的职业、令人敬重的职业。律师作为一项事业,在新的历史时期、新的发展阶段,在“五位一体”“四个全面”总体战略布局和实现两个百年奋斗目标的伟大进程中,使命光荣、责任重大。希望大家恪守职业道德,遵守执业规范,维护职业荣誉,把握历史机遇,把律师制度建设不断推向新高度,为国家经济社会持续发展、法治建设不断健全完善,作出我们应有的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夜渐深,人已静。眼看晚上十点多了,部长还要从丰台花乡匆匆赶回,一天往返两次的奔波,让与会的律师们平静的心泛起了波澜,很多人都到楼下目送着部长的车远去……

 

张军在全国律协常务理事会上强调

讲政治 履职责 促改革 重自律

加强律师协会自身建设 回应广大律师期盼


      司法部政府网讯  8月27日,第九届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第八次常务理事会在北京召开,司法部党组书记、部长张军出席会议并讲话。

      张军指出,常务理事会是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的常设决策机构,常务理事大多是各省律协的会长,是律师事业发展的带头人。要讲政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律师制度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党的领导必须体现在律协建设、律师队伍建设、律师事业长远发展上,作为一切工作的指南。要履职责,要像爱护眼睛一样,时刻以维护和树立律师协会的公信、权威为己任,勇于举旗、严肃执纪,履职尽责。要促改革,律师协会既是律师制度改革、健全完善的参与人,更是“改革最后一公里”的推行和践行者,要积极主动解决存在问题,在实践中深化改革,与时俱进创新改革。要重自律,最重要的是政治责任的担当,在个人利益与协会利益发生冲突时,必须以律师协会职务为重,坚决做到透明公开,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张军强调,律师协会是律师的自律性组织,律师队伍和律师协会建设最根本的是行业自律。要解决好律师协会管理曾存在的职责不明晰、履职不到位的问题,切实把律师协会管理律师队伍的各项职责真正落实到位。各律师协会需要健全的制度要尽快完善,已有的各项制度一定要坚决执行,真正让律师协会自觉挺在前面,切实把广大律师期盼的维权和惩戒工作做实做硬。律协作为“律师之家”,必须关注广大律师的诉求和呼声,回应广大律师的关切和期待,使律师执业活动在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发挥更重要的作用,不辜负历史新时期赋予律师协会和33万律师的职责使命。

      本次常务理事会传达学习了全国司法厅(局)长座谈会精神,审议了《律师办理刑事案件规范》,研究推进律师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和信息化建设等相关事项。部分律师行业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非常务理事的省级律协会长列席会议。

 

直面问题 凝聚共识 规格最高刑辩律师研讨班亮点纷呈

法制网记者 蒋安杰

        为坚定不移贯彻落实党中央、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律师工作、律师队伍建设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把新一任司法部党组紧锣密鼓部署的“律师权益保障、律师队伍建设、律师制度改革工作”进一步落实到位,为尽快改变一个时期以来律师行业“宽松软”问题,8月28日至30日,全国律协举办的授课规格最高、座谈范围最广、内容最为全面的“刑事辩护与律师制度改革”专题研讨班在北京举行。司法部党组书记、部长张军,司法部党组成员、副部长熊选国,最高人民法院副部级专职委员胡云腾百忙中为研讨班授课,张军专门抽出晚上时间与学员面对面交流,全国律协会长王俊峰、全国律协刑委会副主任李贵方、全国律协规则委员会副主任吴晨、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袁刚等从不同角度分别为学员作精彩辅导和讲解,让与会的68位刑辩律师倍感振奋和鼓舞。

        研讨班利用晚上时间,围绕“建立律师与司法机关的良性互动关系”、“律师刑事辩护执业技能的提升与自律规范”、“律师职业精神与庭外言论规制”等主题进行座谈研讨,同时邀请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有关部门同志参加,传递了律师界渴望建立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呼声。

        此次研讨班意义非同寻常,不仅因为有全国律协常务理事,部分律师行业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非常务理事省级律师协会会长等分别参与,还在于全国律协把具有不同辩护风格的刑辩律师代表都请来悉数参会,68名学员一起学习和解读《律师办理刑事案件规范》,对全国律协刑委会牵头起草的刑事辩护律师《倡议书》进行热烈讨论,并一致表示同意公开发布。研讨班直面问题,凝聚共识,可谓亮点纷呈。

        律师行业普遍关注的几个问题得到呼应

        维护司法公正,促进社会的公平正义是律师的重要职责。近年来,司法机关纠正了一批冤假错案,其中在聂树斌案、陈满案、钱仁风案中,无处不在的都是辩护律师的身影,他们奔走、呐喊,律师行业也因此受到全社会的关注和认可。2016年,聂树斌故意杀人、强奸妇女案再审公开宣判,宣告撤销原审判决,改判无罪,这些年里,几任律师接力奔走;2011年,钱仁风案的代理律师申请再审,经历6年的“长征”后,最终被法院采纳。从这些案件最初处理的情况看,辩护律师对关键证据提出了一些质疑,有的还进行了无罪辩护。

        “如果当时律师的辩护意见得到充分的尊敬和采纳,这些冤假错案就有可能避免。这些案件的惨痛教训也让我们更加充分地认识到,进一步加强律师刑事辩护工作的重要性。”熊选国在研讨班上充分肯定了刑辩律师的地位和作用,同时也道出了此次研讨班的意义所在,因为现实语境中,辩护律师是一个毁誉参半的职业,地位相当尴尬。

        熊选国在授课中就律师行业普遍关注的“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定位与管理问题”、“关于律师维权问题”、’“关于律师发表言论评论问题”、“律师年度考核问题”、“律师惩戒问题”、“关于刑事辩护工作”等几个问题摆事实、讲法理,深入浅出、旁征博引,逐一进行了阐释 。

        熊选国特别强调了律师和律师事务所的定位与管理问题,引起与会律师的共鸣。在他看来,律师的定位问题是律师职业、律师制度的基础性问题,也是我们认识律师、做好律师的关键。

        他说,“为什么谈这个问题?是因为现在社会上包括我们律师行业,对这个问题有不同的认识。有人认为,律师是自由职业,不需要约束,也不需要管理。这种认识是错误的,与我们对律师职业的定位也不相符。所谓‘自由职业者’,是不隶属于任何组织或机构,不向任何雇主做长期承诺,而从事某种职业,他们是自己找工作做,自己管理自己。而在我国,律师法明确规定律师必须在律师事务所执业,接受律师事务所的基础管理,这与‘自由职业者’存在本质区别。即使在西方国家,律师也并非他们所说的‘自由职业’,毫无限制的享有自由权。他们在某些方面比我国要求更高、管得更严。所以,我们有必要厘清这个概念,准确把握我国律师的定位。

        谈到律师“维权”问题,熊选国强调指出,律师“维权”,不仅要目的正当,还要方法正当,一定要通过正常途径、正常渠道去反映,不要试图通过一些“歪门邪道”去维权,稍有不慎,反而可能让本来“有理”变成“无理”,严重的还可能依法受到惩戒,得不偿失。

        2016年10月,两高三部联合发布的《关于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意见》拉开了中国刑事诉讼模式理性转型的帷幕,给刑事律师的辩护工作带来了深刻影响。胡云腾专委讲道,推进改革要以问题为导向,无论哪个环节都要经得起法律的检验。他认为,庭审时间是重要的司法资源,每个人都应珍惜,律师要用事实、证据和法理来说服法官,不要将法官推到自己的对立面。通过详细介绍聂树斌案件,胡云腾专委表示,审慎、严谨、对专业的追求以及对生命的敬畏,应是每个法律人,每个刑辩人所敬仰的。

        就《律师办理刑事案件规范》达成共识

        本次研讨班的重头戏就是解读和学习《律师办理刑事案件规范》。这个规范被熊选国副部长形象地称为“迟来的爱”。“法院、检察院、公安四年前就出台了相关规定,就缺律师办理刑事案件规范,正是这‘迟来的爱’补齐了我们的短板。”在28日下午的授课时,熊选国如此解释规范的重要性。

        据悉,现行《律师办理刑事案件规范》(以下简称《规范》)是在1997年修改《刑事诉讼法》后,全国律师协会为了规范全国律师办理刑事案件,指导律师的办案行为,维护和保障律师的职业权利,贯彻《刑事诉讼法》的正确实施而制定的。

        韩嘉毅律师介绍,2013年,随着《刑事诉讼法》的修改,公、检、法各部门随即制定了与此相应的实施细则,对律师辩护制度进行完善的同时,也对律师辩护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特别是十八大以后,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不断深入,中央先后出台了一系列的改革文件,进一步完善了诉讼制度,进一步提高了律师办理刑事案件的知情权、参与权。然而,从目前来看,面对诉讼制度的重大变革,很多律师对于新制度的研究不够深入,在执业过程中存在这样和那样的问题,各种冲突、矛盾时有发生。如何规范、指引全国律师适应新的诉讼制度改革,满足司法改革对律师辩护提出的各项要求,这是我们所面临的新的难题和巨大考验。为此,新《规范》应运而生。

        经验法则告诫世人,他律绝不能够完全有效地取代自律。对刑辩律师而言,自律更是保持其高尚人格和道德良知并使法律得到诚挚信守的人性保障。

        李贵方律师认为《规范》中强调的“辩护律师在承担为当事人保密义务的同时,也承担对司法机关的保密义务,即辩护律师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司法机关处获取的案件信息,除用于辩护目的外,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包括当事人的家属、亲友,更不能向媒体披露”,是刑辩律师必须遵守的基本法则。

        研讨班上,田文昌、顾永忠、许兰亭、郝春莉、刘卫东等律师纷纷发言,认为该规范将引领广大律师进行有效的辩护、指导广大律师进行安全的辩护,成为刑事辩护律师过往法庭内外言语行为得失总结后的指引,也为今后律师出庭前后举止进退出示了一份清样,极有可能成为日后出庭律师言行规范的铁律。

        大家一致认为,《律师办理刑事案件规范》的通过,可谓具有里程碑意义的突破,有的律师甚至称为“律师行业自我规范管理”的百科全书,或者是未来法律职业共同体的规矩与方圆。律师办理刑事案件规范,是刑辩律师代表一同来制订的“家规”,它的意义在于,通过大家共同制订、共同遵守的规定,来规范和指导律师同仁的职业行为,促使广大律师同仁坚守道德底线,坚持良性竞争,以促进律师行业的健康发展。

 

 

刑事辩护律师《倡议书》诞生记

 

  法制网记者 刘子阳

        提到刑事辩护律师,人们很自然会想到福建念斌案、河北聂树斌案、浙江张氏叔侄案……法庭上刑辩律师们逻辑清晰、张弛有度、滔滔不绝、据理力争,在昭雪案件中的作用不可或缺。

        不过,一个时期以来,死磕派、维权律师、律师被打、律师之间打官司等词汇和事件充斥坊间,也吸引了很多人的目光和社会舆论的关注。对此,许多富有正义感、责任感的律师,都是看在眼里、急在心里,很多律师向全国律协提出:律协应该发挥作用,对这些乱象该出手管一管、抓一抓了,不能无视、不作为!

        刑辩律师的言论是不是应该受限制?刑辩律师与司法人员能不能良好相处?刑辩律师们到底是怎么看、怎么想的?那些刑辩大律师、名律师,也包括刚刚出道的年轻律师,还有那些自称“死磕律师”的,能不能有一个共识?

        问题聚焦 催生《倡议书

        面对这些困惑与问题,司法部和全国律师协会一直在考虑,如何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律师工作的决策部署,在不断深化改革中,找到解决问题的“金钥匙”。主管律师工作的熊选国副部长深入思考后,多次和全国律协研究,怎样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提出能不能举办一个刑事辩护的专题研讨班,请全国从事刑事辩护、有影响的律师代表们到一起,来共同研讨、寻找解决的办法。这个想法提出后,全国律协常务理事们一致认为非常有必要,“刑事辩护和律师制度改革”专题研讨班就这样确定了。

        众多刑辩律师中,究竟邀请哪些人参加呢?筹办者经过多方考量认为,既然这是第一期研讨班,要办好就要选取最具代表性、在刑事辩护领域有一定影响力的人来参加。

        通知下发后,被邀请的律师十分欢喜,热情高涨,觉得机会难得。那些因故不能参加研讨班的律师,遗憾之余希望再有机会补上这一课。北京的张磊律师因为连续开庭,无法脱身,只好请假;刚刚到美国安排孩子上学的朱明勇律师,也是如此;张燕生律师身体不适,无法参加培训,特意要求今后能给年轻的刑辩律师多些机会;广东的庞琨律师因家中有急事,未能如愿;研讨班开班前夕,身在埃塞俄比亚的陈有西律师,快速处理手头事务,一路风尘,当他从国外辗转,赶到北京研讨班时,已是凌晨一点多,被称“到得最晚的律师”;8月31日,未能参加此次研讨班的杨金柱律师在与全国律协秘书长韩秀桃商谈工作时,还表示下次有机会一定要参加。

        在筹备研讨班时,全国律协王俊峰会长提出:可不可以搞一个宣言或《倡议书》,对刑辩律师的言行进行规范,这个想法得到一致响应,都认为很有必要。全国律协刑事专业委员会马上开始起草工作,韩嘉毅、焦鹏、郝春莉等委员献计献策,共同动手,起草了倡议书的初稿。有时候,两个人为了一处简单的修改争论不休,谁都不肯让步,都要求提交会长、秘书长进行“裁决”。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也都是全员上阵,对倡议书稿子进行反复打磨。

        数日后,一份拟提交研讨班讨论的《倡议书》(讨论稿)出炉。司法部张军部长、熊选国副部长听说准备在这次研讨班上通过一个刑事辩护律师《倡议书》后,都很高兴,认真审看了《倡议书》(讨论稿)。张军部长说,《倡议书》就是一个正面的要求和倡导,是给律师从事刑事辩护工作一些指引,要拿到研讨班上,供大家讨论修改,达成一致。全国律协决定将讨论稿提交研讨班讨论。

        火花碰撞 《倡议书》呼之欲出

        8月29日晚19:00点,为了让更多的律师发言,研讨班分两组讨论,《倡议书》成为讨论的焦点。

        在第一组所在的702会议室,工作人员将《倡议书》(讨论稿)发到每一个学员手中。首先发言的是浙江徐宗新律师,他说“倡议书写得很到位,但有些词要做些修改。还有些提法似乎不妥,我建议把‘把法律当武器、把法庭当舞台’删去”。山东李中伟也明确反对把法庭当舞台的提法。巧合的是,第二组的湖南邢伟国律师说了同样的观点,“把法庭当舞台,我们搞行为艺术可不可以?不要把法庭当舞台。这种语言我接受不了。”操着浓重湖南口音的张重实律师认为,“保障司法人权”一词不妥,建议直接用刑事诉讼法中“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说法。刘卫东律师也认为,“能不能把维护司法公正、保障司法人权稍微掉个头,把加强人权司法保障放在前面”,而上海潘书鸿律师建议,把刑辩律师肩负维护司法公正的“特殊职责”修改为“神圣职责”。

        “我还是想说几句”,陈以轩律师说:“我认为没有必要制定《倡议书”。话音刚落,有多年辩护教学及立法经验的召集人顾永忠律师立即说:“《倡议书》就是倡议大家做正确的事,做符合律师职业身份的事。我觉得很好、很有必要。”

        “庭外言论”是《倡议书》(讨论稿)中争论最激烈的焦点。北京的陈建刚律师站起来说,“在律师和法庭这种对抗当中,通常情况下对于法官的违规没有什么处罚,对律师反而是有处罚,如果不让律师在法庭之外说话,矛盾会越积越大。

        参加研讨班的律师如莫少平、李方平、常伯阳、刘正清等也都各表观点、火花碰撞、聚焦共识,场外没有参加研讨班的律师也述说见解、寻找共鸣。《倡议书》(讨论稿)刚刚拿到手不到五分钟,就有学员通过微信转发出去,引发场外的律师一番热议,尤其是“不得在庭外发表可能影响法庭公开审理案件的言论”,有几位律师公开表示反对。

        周泽律师在微博上公开质疑:什么叫“可能影响法庭公正审理案的言论”?律师在庭外为当事人说话,不过是希望促进案件公正审理而已,如能对法庭的裁判有所影响,想必法庭也认可律师庭外言论之理而无他。不让律师说话,如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任星辉律师在线上的观点更为鲜明:“涉及案件的庭外言论,是辩护人基于辩护职责,寻求‘武器平等’,和法庭中立的举措。不检讨司法体制的不均衡、不公正,而去堵辩护人的嘴,只能让司法的不公变本加厉!”。而斯伟江律师则认为,“律师行业的最大的问题是骗子多,而不是庭外发言。但为什么不是重点管骗,而指向庭外发言呢?

        凝聚共识 《倡议书》诞生

        经过参与者们20多个日夜的酝酿、研究、起草,研讨班上68名学员的观点阐述、争论碰撞,数十处的精心修改,一份凝聚全体学员共识的《倡议书》愈见成型。

        研讨班临时党支部书记高子程律师感慨地评价,“《倡议书》表达了律师规范与权保并重的价值取向,展示了律师大局与良知兼顾的职业修为。”北京的杨矿生律师认为,《倡议书》是刑辩律师向社会的公开表态,在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的大背景下公开发表具有特殊意义。辽宁的周游律师说道,发表《倡议书》十分必要,能够向社会传达刑辩律师的正能量,有助于提升刑辩律师的社会形象。湖南的王莹律师表示,律师在追求并促进司法公正的同时,也应深刻认识到律师的不当言行或不规范执业行为可能损害司法权威和司法公正,《倡议书》特别强调刑辩律师按照《律师办理刑事案件规范》执业,非常有意义。还有很多参加研讨的律师表示,通过讨论和《倡议书》,会对今后的刑事辩护中如何规范律师言行形成共识,都赞成全国律协进行规范。

        《倡议书》提请全体学员审议时,全国律协副会长、研讨班班长岳琴舫就《倡议书》的起草和修改情况作了说明。岳琴舫介绍说:“讨论中,绝大多数学员认为,此时此刻出台这样的《倡议书》,对外传导出刑事辩护律师队伍的正能量,十分必要、也十分重要,是当前形势所需,职责所需,发展所需。下面,请全国律协刑辩委委员郝春莉律师宣读《倡议书》全文,也请大家再次认真审议《倡议书》。

        郝春莉律师声情并茂地宣读了《倡议书》全文。宣读完毕之后,全体学员报以长时间掌声,一致表示同意。

        《倡议书》正式诞生了!研讨班结束后,葛永喜、张维玉、覃臣寿等律师在小操场话别,全国律协会长王俊峰、秘书长韩秀桃主动走过去,记下手机号,拍照留个纪念,互道一声问候,让共识继续深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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