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扬见义勇为 传递社会正能量
近日,厦门市政协委员、民盟厦门市委副主委陈希梅提案建议:弘扬“英雄三兄弟”精神,设立厦门“见义勇为日”。提案建议厦门将6月24日设立为“见义勇为日”,更好地弘扬正气,发挥榜样引领作用,引领时代风尚,让见义勇为精神在全社会蔚然成风,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厦门、文明厦门、爱心厦门汇聚强大正能量。(1月7日《海峡导报》)
见义勇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和优良传统,是指个人不顾自身安危通过同违法犯罪行为做斗争或者抢险、救灾、救人等方式保护国家、集体的利益和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的一种行为。危难时刻的见义勇为所展现的不仅是个人的勇敢无畏,更是社会公平正义发展的重要标尺。
见义勇为是每个时代都需要的高尚品德,设立“见义勇为日”,有助于弘扬社会新风尚,推进汇聚社会正能量,促进形成全社会参与、关心和支持见义勇为事业的良好氛围,促进更多人积极主动加入到见义勇为的行列中,有助于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城市建设,更好地保护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设立“见义勇为日”,积极凝聚和弘扬见义勇为精神,是当前社会发展提高公民道德水准的需要,是社会安定团结和稳定发展的重要保障。在现实社会生活中,难免存在一些不平的现象或者发生违法违规的行为,如果每个人都敢于对这些不平的现象或者违法违规的行为站出来,那么整个社会的风气将不断变得更加良好,社会秩序也必将更加文明、规范,有利于广大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有助于提升整个社会的精神文明建设。
设立“见义勇为日”,积极营造全社会见义勇为的良好氛围,有助于让见义勇为等传统美德得到进一步的传承和发扬。新时代发展大环境下,见义勇为是群众参与精神文明建设和平安城市建设的具体表现,积极凝聚和弘扬见义勇为精神,引导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地参与到社会文明综合建设各项工作中,推动见义勇为事业蓬勃发展,让整个社会发展充满正能量,引领社会向善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文明。(厦门文明网 吴剑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