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入市场力量破解执行难值得尝试

15.08.2017  20:52
  上月底,全国首例公益执行悬赏公告在南平延平区法院发布。公告载明,凡向延平区法院提供被执行人法定代表人罗华富藏匿住所,并由法院采取强制措施拘留到位,被执行人自动履行还款义务的,奖励举报人3000元,或者向延平区法院举报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的,按执行到位额的3%比例予以奖励。

  据悉,该案为系列案件,申请执行人多达91名,均为年事已高的 退休人员,执行标的额达859.558万元。而被执行人为了逃避债务,隐匿躲藏,至今下落不明。遗憾的是,部分申请执行人未能等到案件执行款到账,便抱憾离世。

  民生案件执行难,是当前不少地方法院面临的共性问题。尽管不少地方法院也采取了不少措施,包括公布“老赖”名单、建立执行联动和信用惩戒机制、构建执行公开平台等等,但多年积累的案件很难毕其功于一役。可以说,当一个民生案件拖了几年乃至十几年都无法执行时,损耗的就是法院乃至法律的公信力了,更不要说由于矛盾的长期积累所带来的对社会和谐稳定的负面影响。

  此时,延平区法院严格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由法院出资,对社会弱势群体、困难群体,依职权启动悬赏执行,算是一种办法。

  有人说,法院可多多发布此类公告,发动群众力量破解执行难。但是,这有两个问题,一是公告发布后,奖励金由谁出?不可能由公共财政为公民个人案件买单;二是到底该选择哪些案件发布执行公告?此次申请人均为高龄退休老人,出于公益目的发公告,情有可原,但倘若所有执行难案件都照此办理,显然不可能,若选择性发布公告,又会造成新的不公平。

  因此,此次延平区法院与保险公司合作,推出“执行悬赏保险”,不失为一个两全其美的好办法。此次由法院出于公益目的发布悬赏公告,并支付300元购买一份“执行悬赏保险”,到时候悬赏金则由保险公司支付。一方面法院发布悬赏公告有助于发动社会力量帮助申请执行人,另一方面保险公司支付悬赏金解决了赏金由谁出的问题。

  其实,以此推而广之,一些执行难案件,大可申请法院发布悬赏公告,再由申请人购买此类保险,从而既调动社会力量推进执行,又引入市场力量减轻申请执行人的经济压力。 来源:福建日报 责任编辑:林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