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司法局引入四种力量提升纠纷多元化解水平

24.02.2016  10:15

      一是引入社会力量。规范建设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社会上有声望的热心人士的个人名字命名的调解工作室,培育发展形式多样的纠纷解决平台,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到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生动实践。

      二是引入专业力量。建立完善律师调解制度,积极发挥公证、司法鉴定在纠纷化解的独特作用,鼓励和规范法律服务专业力量参与重大复杂矛盾纠纷化解工作。

      三是引入科技力量。推动网络信息技术与纠纷化解工作融合发展,持续创新“互联网+调解”的工作模式,努力打造一批QQ调解、微信调解等“指尖上”的调解平台。

      四是引入外部力量。深化两岸基层调解员交流合作,借助台湾基层调解委员会、调解员的力量,推动建立海峡两岸(厦门)调解中心,着力构建涉台纠纷多元化解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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