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泉港区“四加式”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普法与隐患整治

11.06.2015  11:20

          一是“加叠式”宣传。选择中小学生上学、放学的高峰时间段和高峰人流路段,实行严格的交通管制,引导遵守安全行车法规。充分利用执法服务、违法处理的阵地宣传优势,重点突出对违法行为人的教育,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交通法律法规。充分发挥网络、电视、电台等新闻媒体,普及交通法律知识,形成宣传合力和浓厚氛围。

二是“加盟式”筹资。加大财政投入,申请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治专项资金,列入2015年区财政预算。同时,中标企业预先垫资等多种方式筹措资金,加快隐患整治进度。估约总投资966万元,其中区级专项资金300万元,各责任单位自筹及上级相关部门拨付资金约666万元。 三是“加压式”整治。制定《泉港区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小组关于2015年道路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计划的报告》,共排查事故多发路段12处,危险路段12处,低标路段26处,全部为区级督办。 四是“加紧式”落实。推进工程项目安全评估,区各级部门组织专家对包括省道201线、驿峰路、南山路、Y013峰大线、Y026施上线等5条新建、改建、扩建道路的工程项目安全评估,各责任单位在道路隐患整改工程施工中,严格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施工单位配备专门的交通安全员,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及时发出整改通知书3份。                泉州市泉港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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