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店缺“第一桶金” 伪造证件来透支

10.07.2014  14:47

                         

  为了筹集开店创业的“第一桶金”,被告人陈某请朋友办假证,随后恶意透支信用卡。近日,县检察院以涉嫌信用卡诈骗罪,对陈某提起公诉。
  被告人陈某计划在枫亭镇开一家食杂店,因资金欠缺向李某借钱,李某建议陈某办一张信用卡透支套现资金。办理信用卡需要工商营业执照、收入证明、土地使用权证等材料,陈某都不具备。李某就提出陈某做假证,要求陈某领到信用卡后,给他可透支金额百分之十作为“辛苦费”。随后,李某拨打了街边办假证小广告的电话,花了240元,替陈某办理了相关伪造证明材料。
  陈某利用三份伪造证明材料,从县工商银行某营业部顺利办理了一张信用卡,也按照约定支付“辛苦费” 2000元给李某。之后,陈某多次利用该卡进行透支消费,截至2012年3月,该卡累计欠款41887.48元,其中本金19998.48元。还款到期后,发卡银行多次以电话、信件等方式向陈某催收还款,但陈某均置之不理,于是银行向公安机关报案。
  陈某、李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后,移送检察机关审查并提起公诉。近日,县法院一审开庭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故意买卖、伪造的国家机关证件,非法获利人民币2000元,其行为侵犯了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和信誉,构成买卖公家机关证件罪,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8个月;被告人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期限透支人民币19998.48元,并且经银行多次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数额较大,其行为侵犯国家金融管理制度,构成信用卡诈骗罪,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今报记者 程志英 通讯员 黄朝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