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食药监局鲤城分局组织开展食用农产品专项执法整治

15.03.2016  09:07

      一是加强日常监管。通过日常检查、专项检查、监督抽检、举报核查等方式,对辖区内大型商超、农贸市场等食用农产品集中销售的重点场所,围绕销量大、高风险、投诉热点等重点品种,进货查验、索证索票、检验检测、场所卫生等重点环节,增强流通环节食用农产品监管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二是加大监督抽检力度。组织开展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覆盖辖区内食用农产品销售的重点区域、场所,严厉打击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使用其他化学物质、农药和兽药残留超标、未按规定进行检验检疫等违法行为。对于抽检不合格的产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等要求开展后处理工作、及时发布消费预警提示,并对相关经营户进行立案查处。三是建立问题后处理机制。对监管发现的存在问题,及时跟踪督促经营户整改,适时回访检查,确保落实到位.约谈市场开办者负责人,强化其食品安全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采取对策整改到位。四是探索食用农产品溯源体系建设。以辖区蔬菜批发市场为试点,积极探索食用农产品电子台账管理和溯源体系管理模式。制定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建立包括食用农产品销售者档案、进货台账、检测纪录、销售台账等在内的电子台账。五是加强普法宣传。开展辖区农贸市场开办者座谈会,宣传解读新《食品安全法》及《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增强市场开办者及销售者的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发放市场开办者食品安全告知书,告知市场开办者落实经营管理、查验证照、场所卫生、检验检测、问题报告等主体责任和义务。

        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共检查经营户237家次,出具监督意见书及责令改正通知书68份,发放各类宣传材料138份,抽检食用农产品45批次,立案查处违法案件15起,共处罚没款10079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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