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局“七步走”开展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专项治理

26.06.2014  12:36

 

为加大小作坊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力度,根据2014年福建省治理“餐桌污染”相关工作安排,近日,省局在全省范围部署开展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专项治理工作。

此次专项治理按照“坚持地方领导、坚持分步推进、坚持指导帮扶、坚持社会共治”的“四坚持”原则,重点围绕三类区域、四类对象开展集中整治,计划分“七步走”: 一是全面摸底培训, 进一步摸清小作坊底数、开展小作坊业主法律法规知识培训、组织观看《食品安全典型案例警示教育片》,提升其食品安全意识与诚信守法意识。 二是研究完善目录 ,按照“宽进严管”的原则,要求各设区市及时组织研究,将生产量大、与当地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传统小作坊食品尽快纳入目录管理。 三是实施分类整治, 在对小作坊逐家开展监督检查的基础上,对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黑窝点”、以及生产《福建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督管理办法》明确禁止生产的婴幼儿辅助食品、乳制品等6类高风险食品和非传统食品的小作坊,由相关监管部门会同乡镇(街道)实施查处取缔;对生产已纳入目录产品的小作坊,逐家发放限期办理生产加工条件核准通知书,责令限期取证;对生产目录外传统食品的小作坊,待产品纳入目录管理后实行限期取证。 四是严格无证查处。 位处城区及城郊、且产品已纳入当地目录的小作坊必须在2014年10月1日前申办小作坊生产加工条件核准,逾期未办的由相关部门会同乡镇(街道)实施无证查处。 五是加强产品抽检。 组织开展小作坊食品专项监督抽检,进一步加大对地方特色小作坊食品、区域性消费量较大的小作坊食品的抽检力度。 六是开展示范建设。 要求在2014年底前,全省一半以上的县(市、区)要建设至少1家食品安全示范小作坊,通过示范带动作用,引导辖区小作坊管理水平提升。 七是完善监管机制。 按照标本兼治、打建结合的思路,在推进整治的同时着力构建基层政府统筹管理、属地负责、部门履职、联防联控的小作坊监管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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