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海市检察院积极开展规范司法行为案件督察回访活动

15.05.2015  01:19

 

 福建检察网5月14讯 (林志南 王跃明 ) 为进一步深化检察机关司法规范化建设,提高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司法能力,增强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力,促进检察人员廉洁自律,有效防止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5月11日至5月14日,龙海市检察院组成案件督察回访小组对今年以来所办理的案件进行督察回访。

此次案件督察回访活动由该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牵头,纪检监察、政工、案管等部门人员配合,针对今年该院办理的典型自侦案件、不诉案件、不捕案件、民事行政申诉案件、刑事赔偿案件的当事人、诉讼参与人及亲属等进行回访。

案件回访主要通过采取听取案件承办人案情汇报、与发案单位主要负责人、有关证人或案件当事人进行座谈,以及通过发放检察建议、回访调查表等方式,深入了解办案人员在办理案件过程中是否存在违反办案程序行为,是否存在吃、拿、卡、要、报的情况,是否存在超期羁押、刑讯逼供的情况,是否存在截留、挪用、私分扣押款物等违法违纪行为。

  在回访过程中,针对有可能发生执法办案风险的案件,该院积极主动开展释法说理、心理疏导、教育稳控、协调联络等风险防范和矛盾化解工作,及时消除各种办案瑕疵,克服和杜绝了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适用法律不当而导致的撤案、不诉、无罪判决等现象的发生。 

  “开展案件督察回访活动,掌握了办案干警执法办案的真实情况,为加强自身队伍建设提供了参考依据,也促进了执法规范化建设,提高了检察机关执法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该院纪检组组长说道。

据介绍,此次案件督察回访活动,共走访自侦案件6件8人,审查批捕和审查公诉案件中不批准逮捕和不起诉案件11件13人,民事行政申诉案件2件5人,当事人均反映办案人员无侵权及吃拿卡要等违纪行为,回访效果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