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将开展药品价格和医疗服务价格检查

01.07.2016  15:29
  

  市物价局近日转发《福建省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在全国开展药品价格专项检查的通知》。记者了解到,除按国家和省里的要求做好药品价格检查外,宁德市还将增加检查医疗服务价格。

  据介绍,此次药品价格专项检查的具体检查对象为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含原料药及药品的生产企业、流通企业和社会零售药店)、医疗机构(含非公立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血站、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平台、药品采购机构以及相关行业协会。

  专项检查采取下查一级与属地管辖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市物价局检查市直医疗单位、各县(市、区)一家综合医院与一家药品经营企业。各县(市、区)物价局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对其余的医疗单位及药品生产或经营企业开展检查。

  根据通知要求,此次将把检查重点放在价格出现异常波动的药品、医用耗材上,个别医疗服务价格违法行为也可一并查处。但改变以往重医疗服务价格、轻药品价格检查的思维模式,真正把药品价格政策的执行情况查深、查透。

  同时,宁德市还将密切关注市场动态,特别是群众投诉较多、媒体反应较强烈的药品价格行为,及时消除各类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对热点问题开展针对性的检查。各级价格主管部门,除了及时查处药品价格违法行为外,还将对借机造谣、扰乱药品市场秩序的价格违法单位通过媒体予以曝光,形成强大的舆论压力。(记者 林珺)

【编辑:林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