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工商局部署开展第四季度市场监管抽查工作

27.10.2014  17:54

  一是认真组织学习“一条例、五规章”,转变监管理念、监管方式。二是做好第三季度抽查结果公示。各单位要在三明工商红盾信息网上公示开展抽查的市场主体数量、类型及抽查发现的问题。三是开展抽查工作督查。由各县(市、区)局市场股(科)牵头,监察室等有关股(科)室参与,对本局抽查开展情况、抽查结果信息录入情况及发现问题记录存档情况等进行督查,并将结果报送至市局企监科。四是认真开展四季度抽查工作。科学合理开展重点检查,进一步规范抽查信息录入,开展交叉抽查工作。五是强化认识注册登记制度改革后续监管工作重要性,及时反馈抽查工作中遇到问题,提出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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